"法治之殇"还是"权力之恶"?千万农庄遭暴力强拆背后的基层治理迷思。一场被法院明确判定违法的强拆行动,撕开了基层治理的溃烂伤口——当返乡创业者十年心血在挖掘机的轰鸣中灰飞烟灭,当行政机关公然践踏《行政强制法》的明文规定,我们不得不追问:是谁给了地方政府凌驾于法律之上的底气?这场发生在四川邻水的"拆违风暴",暴露的不仅是程序违法的个案,更是基层权力失控的生态链。
一、核心事实链
1、政策变脸史
从"政绩样板"到"违建典型"
2015年:县政府牵头招商引资,镇政府与合享种植合作社签订148亩土地流转协议,明确支持发展"乡村旅游综合体"
2017年:农庄开园获县领导站台,蓄水池被官方媒体报道为"乡村振兴创新项目"
2019年:设施农用地备案中,政府默认"水池+配套"占地6.8亩(含舞台、硬化路面等)
2024年:同样设施被认定为"违法建筑",市县两级三份公文急转直下
2、强拆程序七大违法"新亮点"
、未按规定进行催告(违反《行政强制法》第35条)
、未保障当事人陈述申辩权(违反第36条)
、行政复议期内强制实施(第44条规定至少6个月期限)
、强拆决定书与执行同日进行(程序倒置)
、动用非执法人员进行清场(涉嫌违反《警察法》)
、未进行财产登记保全(造成数百万财物损毁)
、拆违范围远超整改示意图(波及合法种植区)
3、暴力清场细节还原堪比"破冰行动"
社会人员与执法人员比例达3:1(现场视频显示126人中83人为非制服人员)
救护车"未卜先知"到场(强拆前两小时抵达,疑为应对冲突预谋)
损毁清单:
价值87万元智能温控系统
4.2万株挂果期柑橘树(农业专家评估损失超300万元)
未转移的农机设备21台套
二、权力任性"四重罪"
罪一:行政决策精神分裂
同一蓄水池,2017年国土局验收报告称"符合农业配套设施标准",2024年认定"破坏耕地"——政策解释权沦为权力打手。
罪二:程序违法工业化
从《限期整改通知》(2月29日)到强拆(4月1日)仅32天,刻意规避法律规定的救济期限,制造"既成事实"。
罪三:执法经济链条
2021年"去功能化整改"花费2.6万元由财政支出,而同期镇政府会议纪要显示"违建罚没收入"成为财政重要来源。
罪四:民生漠视症候群
强拆后半年内,镇政府三次拒绝协商赔偿,镇长对媒体称"违法建筑不值得怜悯",与当年招商引资时的热情形成魔鬼对照。
三、宣传文风暴眼
原告提供的2017年国土局领导视察视频中,明确指示"要发展水上娱乐项目" ﹔
关键证人证言,原镇长陈建友现职务调动至县文旅局,拒绝对当年政策表态﹔强拆现场"执法记录仪"拍摄画面与政府通报存在17处矛盾点。
五、五维追问
1、为何市县两级自然资源部门2019年备案时未对"非农设施"提出异议?
2、强拆决定未经集体讨论(无党委会记录),是否涉及个人滥用职权?
3、法院判决违法后,镇政府官网仍将此事列为"拆违典型案例"宣传,谁在对抗司法权威?
4、社会闲散人员的雇佣资金出自哪项财政预算?
5、130亩农作物绝收导致的粮食安全问题由谁担责?
当一纸法院判决无法挽回倾家荡产,当执政者把"拆违"异化为创收手段,我们看到的不是法治的胜利,而是权力癌变的警钟。此事件必须成为基层治理现代化的解剖样本——不仅需要纪委对程序违法启动问责,更需要建立"招商引资政策终身追责制",让每一份红头文件都经得起历史的检验。乡村振兴绝不允许沦为"先诱骗后绞杀"的合法骗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