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开发商不主动移交给全体业主的地下车位,全国已有多地通过法律途径,要回了地下车位的使用权和收益权。
依据税务局出具的地下车位建设成本列入房地产开发成本的证明,成功要回地下车位或确认相关权益的小区以下是部分案例:
- 合肥海顿公馆小区:2025年1月22日,合肥市海顿公馆小区业委会收到区税务局答复,小区人防车位及地下车位(非人防部分)的工程建设成本已列入房地产开发成本。据此,业主们证明了车位建设成本已摊入房价,最终收回了地下车位权益。
- 昆山舜江碧水豪园:2025年5月16日,国家税务总局昆山市税务局答复,舜江碧水豪园房地产开发项目地下室工程(地下车位)建设成本在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核结论中已列入房地产开发成本。这意味着该小区地下车位产权可能属于全体业主,为业主争取车位权益提供了关键证据。
- 南通樽樾花苑小区:2024年10月28日,南通市崇川区樽樾花苑小区业委会收到崇川区税务局答复,小区人防设施工程建设成本已列入房地产开发成本,确认了全体业主是小区人防设施的最终投资人,为人防车位权益归属业主提供了依据。
- 武汉招商五里界(拾光里小区):江夏区税务局在回复招商五里界(拾光里小区)业主咨询时表示,地下室人防车位建设成本已列入房地产开发成本,业主有望据此获得地下车位相关权益。
- 合肥智慧公馆小区:2025年1月26日,智慧公馆业委会收到瑶海区税务局答复,人防地下车库已按照公共配套设施计算房地产开发成本。海尔集团作为开发商,向业委会移交了地下车库,业主成功拿回地下车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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