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名举报信
尊敬的省纪委监委:
你们好
小桥镇政府指使下属社区违规收取保护费:
1.没有县各大部门的联合文件、收费许可证,以及正式发票的情况下,向阳社区从2020年至2021年一年内,向商户,居民,菜农,收取保护费8万多元,其中商铺门市,一间收取2—300元,住户每户收取100元,街上游摊,菜农收取1—5元,超市一年收取1万,学校一年收取3万,向阳社区晚上安排人员到居民区住户挨家挨户敲门收取保护费,收来的费用抽取8—10%做工资,这是否合法?这是什么行为,直接是成了明抢,是谁赋予他们的权利?
2.小桥镇十几个单位,加超市酒店,一年收几十万保护费,全开的是收据,违反了国家税收发票制度,政府到学校和超市收费开的是事业性收款收据
3.国务院明文规定各级政府和部门,不得以当地财政紧张为借口,向老百姓收取各种费用,社区是群众组织,无权收取保护费,请相关部门严查
4.国家每年向各级政府拨付了环境治理专项资金,这几年收的保护费都进了谁的腰包?请给老百姓一个说法
联名举报人:郭凤初,电话:1860819*,身份证:512*
杨秋克,电话:1818112*,身份证:512*
段似田,电话:1773876*,身份证: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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