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您好!
您在麻辣社区平台反映的关于“蓬安县睦坝镇亭子山山顶养殖场污染环境的问题。”已收悉,我局在接到您的举报信息后高度重视,立即安排相关部门到现场核查处理,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2025年7月15日上午,我局工作人员对您反映的问题进行了现场核查。经查,您反映的养殖场系蓬安县张氏全林养殖有限公司。
一、关于您反映的养殖场臭气的问题。经核查,该养殖场周边确实有一定的养殖异味,均是日常养殖过程中产生的气味散发。
二、关于您反映的养殖场区域设置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第四十条规定,畜禽养殖场的选址、建设应当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并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禁养区域建设畜禽养殖场。其中,禁养区域包含生活饮用水的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以及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等人口集中区域;还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养区域。经核查,该养殖场所在位置并不在上述禁养区域范围内,其选址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且在建设过程中遵守了相关法律法规。该养殖场的建设规划经过了环保、国土相关部门的审批,手续齐全。
三、关于您反映内容中的拍摄图片情况,经现场核查,图片中的“污水”系该养殖场排放的生活废水和路面未干燥的雨水积水,并非是畜禽粪污直接排放所致。该养殖场确实存在对生活废水处理不当的情况。
针对上述情况,我局当即给养殖业主提出了整改要求:一是要求业主加强饲养管理,定期在圈舍内及圈舍周边喷洒植物除臭剂,在饲料中添加益生菌降臭,减少臭气产生;二是要求业主定期清理养殖废弃物,做到日产日清,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三是要求业主加强生活废水收集处理,不得乱排乱放,影响周边群众正常生活;
后续,我局将会同相关部门和属地政府持续抓好该养殖场的整改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感谢您对我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的关注和监督!
蓬安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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