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人: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由成都高新区石羊街道办事处进行核实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工作人员立即联系了仁美小区物业公司进行了解,情况为一业主新购四套商住两用公寓,加上自己原有一套共计五套公寓,准备打通作为商业用途;物业公司得知该情况后,第一时间使用摄像仪对原有建筑进行摄像取证留存;且对该栋所有业主发出了《关于剑南大道中段1566号1栋7层某业主拟将部分房屋改变现有结构的公示》后该业主对物业公司出具了《装修承诺书》具体内容如下:1.严格遵守《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及小区物业管理规定,装修过程中绝不拆除房屋与相邻房屋之间的共墙(共用墙体),确保房屋主体结构及相邻权益不受损害,不对墙体进行任何形式的拆除、开凿或破坏。2.对于厨房、卫生间、阳台等有防水要求的区域,将严格按照国家及行业规范进行防水施工,并在施工完成后进行闭水试验(试验时间不少于 24 小时),确保防水质量合格,避免因防水问题导致渗漏,损害楼下或相邻业主的合法权益。3 不私自改动、破坏房屋原有烟道,保证烟道的完整性和正常使用功能不影响公共排烟及相邻住户权益。4.承诺不将房屋厨房改造为开放式厨房,将严格按照规划设计及消防安全要求设置厨房,确保符合燃气使用安全及消防安全规定。如违反此条,愿承担由此引发的安全责任及相关部门的处罚。5.如违反上述承诺,导致共墙损坏、防水区域渗漏等问题,本人/本单位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对受损房屋的维修费用、给相邻业主造成的经济损失赔偿,以及因违规装修引发的行政处罚等。本承诺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由于您未显示来电信息,故无法与您沟通了解,感谢您的支持与信任!如需其他帮助,欢迎致电:028-65771018,工作人员将积极为您协调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