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3月,因为我开车爱打瞌睡,经朋友介绍一个叫殷某的水宁寺人跟我认识,殷某给我开车,我在外面跑项目,当时殷某看见我内蒙古项目非常不错,执意跟我合作,共同出资,想一起创业挣钱,项目是边外蒙古国露天煤矿项目,因为蒙古国的政治原因,这个项目签定以后一直没有启动,耗干了我和殷某的资金,最后我比他出资多20多万,是我筹借的钱,殷某是在银行贷款的钱,因为他急于还贷款,挪用我最后筹借的20多万,我当时在新疆谈一个项目,他在乌兰察布等蒙古国那个项目去边境银行开户(他是劳务公司法人),他挪用我筹备的公款我们在电话里面吵了几句,他马上就从内蒙古回巴中,那天是2025年11月19日13点58分殷某来到了丽阳花园B区1-2-1202室(我的家住宅),我们家是密码锁,他知道我老婆不在家打牌去了,我也不知道他是怎么知道密码的,他进入我家偷走了他给我出的收据,欠条,报复性偷走了我的其他有价票据,增值税发票等资料,几天后我从新疆回到家,大概一个星期的没有发现东西丢失,2025年12月9日我们小区胡洋自杀,因为胡洋欠我钱,我回家找借条才发现东西不在了,我通过小区录像屏幕发现是殷洪所为,我就立即打110报警了,巴州区东城派出所一男一女出警,到家里看了一眼十秒不到,好不在意的回派出所去了,我要求马上拷贝视频,他们说不用我管,第二天监控的视频资料就过期丢失了,我要求马上通知殷某到场,警察赵强凶狠的回复我,他们不要我指挥,最后给殷某打了个电话,殷某谎称自己不在巴中,其实际他就在水宁寺,他撒谎过几天才回来,那个辅警让我等几天,我原本想警察帮我把东西要回来就可以了,最后过了几天通知我到东城派出所,我看见那个赵强在会议室和殷某有说有笑,看见我来了凶很的说让我出去大厅等着,最后派了一个辅警给我做笔录,一定要按他们说的写,不是偷,是拿,那个.辅警跟我僵持了很久,殷某没有问笔录,来了一下就走了,我最后才想起:殷某刚认识我的时候说过,我们东城派出所所长王德成是他朋友,如果以后东城派出所有什么事情需要帮忙的,他可以找王德成,他们是好哥们!殷某没有承认偷我的那些资料,他承认进入我家,但是他说他拿的他的东西,我家有什么东西可以拿?什么东西是他的?刚开始东城派出所把殷某到我家的入室盗窃案定性为我家是办公场所,他们袒护殷某很明显,在我多次申诉下,东城派出所定性我们是经济纠纷,我申述到巴州区检,一个性王的检察院领导回复我她们也认定我家是办公场所,在我多次申述的情况下,检察院回复我我和殷某是经济纠纷,我质问过检察院那个姓王的大领导,你知道我家在哪里,住几楼吗?公安说是办公场所,你就说是办公场所,现在公安改口说我们是经济纠纷,你现在也说是经济纠纷,你们是一个单位吗?东城派出所的警察把一桩入室盗窃案定性为经济纠纷,不予立案,我已经信访10个月了,所有信访最后还是归他们这些基层单位处理,巴州区公安局、巴州区检察院才是大王, 我应该怎么维权?怎么申述?希望能帮我的朋友给我指条明路;我只想把资料要回来,希望你们能帮帮我,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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