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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 2580|评论: 5

[群众呼声] 《广安市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汇编》几乎没有二乙以下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价格标准?[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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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7-21 09: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广安市医保局微信公众号公布的《广安市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汇编》几乎没有二乙以下的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价格,多数显示空白啊,请广安市医保局出来解释广安市内医保定点的二乙以下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价格是怎样的收费标准?广安市内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对患者诊治,每次由医保局补贴10元诊疗费,患者不付费的这个政策还是否继续有效?谢谢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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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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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7-24 15:24 | 显示全部楼层
尊敬的网民朋友:
您好!
您在“麻辣社区”留言反映的“《广安市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汇编》几乎没有二乙以下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价格标准”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根据广安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广安市医疗服务项目与价格汇编(2021年试行版)〉的通知》(广安医保发〔2021〕50号)相关规定,我市一级甲等医疗机构按二级乙等医疗机构下浮10%的标准执行,一级甲等以下医疗机构按二级乙等医疗机构下浮15%的标准执行。
根据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安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广安府发〔2020〕12号)相关规定,乡镇(中心)卫生院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诊诊疗费医保基金补偿标准为10元,村卫生室门诊诊疗费医保基金补偿标准为4.5元。
再次感谢您的关注,希望以上回复能够帮助到您。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联系我们,咨询电话:0826-8385211。祝您生活愉快!

                            广安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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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7-21 18:48 | 显示全部楼层
@广安市医保局

 楼主| 发表于 2025-7-22 13:57 | 显示全部楼层
医保政策文件宣传滞后

 楼主| 发表于 2025-7-23 08:48 | 显示全部楼层
广安市医保局何时完善基层医疗机构医疗服务收费项目和价格?[已回复] - 广安论坛 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https://bbs.mala.cn/thread-16770867-1-4.html

 楼主| 发表于 2025-7-24 15:03 | 显示全部楼层
@广安市医疗保障局出来书面回复,不要当躲躲猫,问牛答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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