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翠屏区天宇华庭小区从交房以来,年限已超过10年,常年侵占小区业务公共收益,每年近10万元的收益。这10年以来,也有接近一百万元。 一是小区地面停车费。从该小区地面共有40多个停车位左右,每辆停车费150元/个,一年就是6万元,从小区交房至今,已有10年,共计60万元。根据《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3)川1502民初1617号中,“案涉小区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地面停车位的归属,依法属于该小区业主共有”,既然法院也判了属于小区业主所有,停车费近60万元的收益,试问是不是属于侵占业主公共收益?试问为何任由开发商继续侵占小区全体业主的权益,而不采取督促开发商退还业主费用? 二是 小区内的广告费用收益问题。天宇华庭小区原广告收益由天宇华廷原业委会收取(物业公司未收取广告费),原业委会在收取广告费后,没有在小区内公示,并一直收费至今(截止时间:2025年4月份左右,部分业务将电梯广告栏强行取下破坏后,电梯的广告才没有挂上),收取的广告费没有用于小区建设,试问这是不是在侵占了业主的公共收益?试问为何任由业委会继续侵占小区全体业主的权益,而不采取督促开发商退还业主费用? 三是业委会选举的事情。2020年10月,小区全体业主通过选举产生了业委会,有部分业务投诉业委会选举不合法,由西郊街道核实后认为选票数未达到双过半要求,当时为何不作出具体的行政行为,而是采取冷处理的方式,不告知小区全体业主,同时,既然选票数未达到半数,请问西郊街道为何不指导我们小区重新选举业委会,而是采取由社区将公章收回的方式后不在过问,而是任由开发商和业委会继续侵占小区全体业主的权益。 四是外墙脱落和电梯失修问题。请问住建部门和西郊街道,为何对侵占业主收益的问题避而不谈,甚至避而不纠,现在却只采用动用小区维修基金的方式来解决外墙脱落和电梯失修问题。对侵占小区全体业主的开发商和业委会采取不管不问,继续任由他们侵占,而不能直面面对物业小区中难点堵点?试问“关于公开征集全市物业领域问题线索的公告”的作用是什么?如果没有用,不如直接撤回。 最后,再次恳请纪委部门介入调查,督促相关街道、部门能够合法有效的维护全体小区业主权益,彻彻底底将开发商和业委会多侵占属于小区全体业主的费用,退还至业主或者进入监管账户,以便彻底解决外墙脱落和电梯失修的问题,维护小区全体业主的生命健康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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