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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 3957|评论: 17

[群众呼声] 关于凤栖澜庭小区开发商违规行为的投诉举报信​[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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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8-1 17: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关于凤栖澜庭小区开发商违规行为的投诉举报信​
@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尊敬的各相关政府部门领导:​
您好!​
我是凤栖澜庭业主,现向贵部门投诉举报广安运通实业有限公司在广安区凤凰大道修建的凤栖澜庭小区项目中存在的违规行为,具体情况如下:​
我于 2023 年 5 月购买了广安运通实业有限公司修建的凤栖澜庭小区 16 栋 3-3-1 的房产,并已签订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合同中明确该房产归我所有,相关权益受法律保护。​
然而,近期我发现该开发商在未与我进行任何协商、未获得我任何形式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将我所购买的这套房产进行了装修,并将其作为样板间供人参观。这种行为严重侵犯了我的合法财产权,我购买的房产是用于个人居住,而非供开发商作为商业展示的样板间。开发商的这种做法无视我的权益,是对消费者的极大不尊重。​
不仅如此,开发商还擅自改变空调位的规划设计进行修建。按照原规划设计,该房产的空调位应有 179cm,而实际修建完成后,空调位仅为 69cm。这一尺寸根本无法放下正常规格的空调,严重影响了房屋的正常使用功能。我购买房屋时,开发商展示的规划设计中空调位尺寸是符合正常使用需求的,如今擅自更改,违背了当初的承诺,也违反了相关的规划设计要求。​
综上所述,广安运通实业有限公司的上述行为既侵犯了我的合法财产权,又违反了规划设计规定,给我造成了极大的困扰和损失。为此,我特向贵部门进行投诉举报,恳请贵部门能够重视此事,依法对万品开发商的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责令其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将我购买的房产恢复原状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同时责令其按照原规划设计整改空调位,以保障我的合法权益。​
我将积极配合贵部门的调查工作,提供相关的购房合同、证据材料等。期待贵部门的公正处理和回复。​
此致​
敬礼!​​
2025 年 8 月 1 日

未经允许.jpg
样板.jpg
原空调位.jpg
现空调位.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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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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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8-13 15:25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经核查,您所反映的问题属于合同纠纷,建议业主搜集相关情况与开发商进行协商并按合同约定执行,或业主可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并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我局工作。

广安市广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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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8-1 17:58 | 显示全部楼层
@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表于 2025-8-1 18:3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25-8-1 22:37 | 显示全部楼层
太懂这种被侵权的窝火了!自家房子被随便拿去当样板间,连空调位都乱改到没法用,这开发商也太不把业主权益当回事了。必须顶起来让更多人看到,更希望监管部门能重视起来,赶紧介入调查,该整改的整改,该追责的追责,不能让这种事不了了之!@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楼主| 发表于 2025-8-1 22:47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运通开发商也就是万品开发商,龟儿阴得很,这开发商都觉得自己了不倒台,错了还不认,前有爱众天空的院子遭举报,后就有万品的凤栖澜庭遭举报
发表于 2025-8-2 09:1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看不懂哪里是样板间,哪个小区样板间装这样

发表于 2025-8-2 09:1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啊,这是样板间啊?哪个开发商装这么撇的样板间?不应该是那种看起精装修的吗?这个看起就是刮了一下墙面的白吧?

 楼主| 发表于 2025-8-2 12:0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就来看个乐 发表于 2025-8-2 09:10
看不懂哪里是样板间,哪个小区样板间装这样

针对你的疑问,我可以明确说明:样板间的 “装修程度” 从来不是判断侵权的标准,核心是 “开发商未经我同意,擅自占用我已购房屋用于商业展示” 的行为本身。
我购买的这套房,在购房合同中明确约定了交付标准和使用用途(自住),而开发商在未和我沟通、未获我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将它纳入样板间范围,供其他购房者参观 —— 哪怕只是简单清理了墙面、临时摆放了几张展示用的桌椅,甚至只是挂了个 “样板间” 的牌子,本质都是对我房屋权益的侵犯。
你觉得 “装成这样不像样板间”,但对我来说,问题的关键不是装修好不好、像不像,而是:这是我花钱买的房子,开发商凭什么不经过我同意就拿去当展示工具? 就像你买了一辆新车,4S 店没告诉你就开去当展车,哪怕只是洗了个车、贴了个展车标签,你能接受吗?或者说你的老婆被别人脱光了参观你能够接受那我给你点赞。
更何况,开发商为了让它 “像个样板间”,已经对房屋原始状态做了改动(比如临时铺设的管线、墙面简单处理的痕迹),这和合同约定的 “清水交付” 标准不符。现在我要求他们停止使用、恢复原状,难道不是合理诉求吗?
判断对错的核心是 “是否尊重所有权人的意愿”,而不是 “装修够不够豪华”。开发商的错,在于无视购房者的权利,用 “装修简单” 当借口逃避责任,这才是问题的本质。

 楼主| 发表于 2025-8-2 12:08 | 显示全部楼层
涨干饭 发表于 2025-8-2 09:14
啊,这是样板间啊?哪个开发商装这么撇的样板间?不应该是那种看起精装修的吗?这个看起就是刮了一下墙面的 ...

又是一个凤溪澜庭的奸细,我有的是时间,慢慢陪你们玩,好好的来打嘴仗。来吧。你觉得 “装得撇”“不像精装修样板间”,这点我完全认同 —— 它确实只是简单处理了墙面、临时摆了点展示品,和那些豪华样板间根本没法比。但恰恰是这种 “简陋”,更能说明开发商的问题:哪怕只是刮个白、摆几件家具,只要没经过我同意,就是对我权益的侵犯。
我和开发商签的购房合同里,房屋交付标准是明确的(清水房或约定的原始状态),而不是 “被当作样板间简单改造过的状态”。更重要的是,这套房已经通过合法合同卖给我了,开发商哪怕只是把它空着当 “展示空房”,都得先经过我同意 —— 这不是 “装修好不好” 的问题,而是 “我的房子能不能被别人随便用” 的原则问题。
打个比方:你买了一套毛坯房准备自己装修,结果开发商没告诉你,就进去刷了个白墙、摆了张桌子供人参观,说 “反正装得很简单,不影响你以后用”,你能接受吗?哪怕装修再简陋,“未经同意擅自占用” 的性质不会变。
开发商现在可能也觉得 “装得简单不算大事”,所以才敷衍回应,但这恰恰暴露了他们的态度:不把购房者的权利当回事,觉得 “小改动” 就可以随便侵权。我维权的核心,就是要让他们明白:房子只要卖出去了,使用权和决定权就归购房者,哪怕只是 “刮个白” 的改动,没经过同意就是错的。
所以问题的关键从不是 “样板间够不够豪华”,而是 “开发商有没有尊重购房者的基本权利”

 楼主| 发表于 2025-8-2 12:11 | 显示全部楼层
师兄哥 发表于 2025-8-1 22:37
太懂这种被侵权的窝火了!自家房子被随便拿去当样板间,连空调位都乱改到没法用,这开发商也太不把业主权益 ...

感谢认同

发表于 2025-8-2 12:1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就来看个乐 发表于 2025-8-2 09:10
看不懂哪里是样板间,哪个小区样板间装这样

你是哈儿嘛,博主说的是清水样板间
发表于 2025-8-2 13:5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师兄哥 发表于 2025-8-2 12:17
你是哈儿嘛,博主说的是清水样板间

你有好聪明?鸡同鸭讲

发表于 2025-8-2 20:5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5-8-2 20:5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25-8-3 08:0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你这种人好好笑,发出来不能评论?说了不一样的就是销售?两个号一唱一和,双簧呢?老子没见过这种房子不很正常?我们穷乡僻壤的人,没得你们有钱不可以?张口闭口就是骂人,我哪句骂你了?有问题不应该直接找开发商吗,大众有疑问很正常撒,截图还为什么要打码,发出来不让看?不能回复不能评论?一人分饰两角累不累?

 楼主| 发表于 2025-8-3 21:1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就来看个乐 发表于 2025-8-3 08:08
你这种人好好笑,发出来不能评论?说了不一样的就是销售?两个号一唱一和,双簧呢?老子没见过这种房子不 ...

首先,我从没说过 “不能评论”,相反,合理的疑问和讨论我一直都在回应 —— 你看我每条评论都认真解释了,这就说明我欢迎大家了解情况。但 “不一样的意见” 和 “无依据的揣测” 是两回事:你说 “没见过这种房子很正常”,我理解,所以解释了侵权的核心不是装修好坏;但你说 “两个号一唱一和”“一人分饰两角”,这是毫无证据的猜测,我当然要澄清。
其次,关于 “有问题不找开发商”:我一开始就找过开发商协商,明确提了三个诉求 —— 道歉、立即恢复原状、合理补偿,但开发商只说 “交房时再恢复”,既不道歉也不解决当下的占用问题(现在房子还在被当样板间用)。正因为私下沟通无果,才会通过平台发声、向监管部门投诉,这是普通人维权的正常流程,不是 “不找开发商”,而是找了没用才寻求更多途径,这有问题吗?
至于截图打码:打码的是销售人员姓名,这是基本的隐私保护,难道发别人信息不打码才对吗?我发出来的都是核心证据(房屋现状图),该公开的都公开了,不存在 “不让看” 的情况。
最后,“穷乡僻壤”“没得你们有钱” 这种话没必要说 —— 维权和钱多钱少没关系,哪怕买的是最便宜的房子,只要签了合同,权利就该受保护。开发商未经同意占用已售房屋,这是明明白白的侵权,和房子贵不贵、装修好不好、我有没有钱都无关,只和 “讲不讲法、尊不尊重购房者” 有关。
我发这些不是为了吵架,是想让更多人知道事实:开发商的错,不在于装修简陋,而在于无视购房者的权利;我的诉求,从来不是 “讹钱”,只是要回属于自己的房屋使用权、让开发商认个错。如果你有合理的建议,我很感谢;但无依据的揣测和指责,确实没必要。大家都是普通人,谁遇到这种事都想讨个公道,不是吗?欢迎继续回复继续评论

 楼主| 发表于 2025-8-15 14:50 | 显示全部楼层
广安区住建局 发表于 2025-8-13 15:25
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经核查,您所反映的问题属于 ...

尊敬的广安市广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领导:
您好!
非常感谢贵局在百忙之中对我所反映的关于广安运通实业有限公司在凤栖澜庭小区项目中违规行为一事给予的回复。然而,经过认真研读,我对此次答复内容深感遗憾和不满。
我所反映的问题,表面上看是合同纠纷,但本质上开发商存在严重的违规操作。 其未经我同意擅自装修我的房产用作样板间,侵犯了我的合法财产权,这不仅违背了基本的民事法律准则,也不符合房地产开发的规范流程。 另外,擅自更改空调位,使得房屋无法正常安装空调,影响了房屋正常使用功能,而规划设计的更改也应在贵局等相关部门的监管范围内。
我认为,贵局作为住房和城乡建设的主管部门,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建设行为负有监管职责,对于此类明显违反建筑规范和侵犯业主权益的行为,不应简单定义为合同纠纷而仅建议协商或走司法途径。 在此,恳请贵局切实履行监管职责,主动介入调查处理:
责令广安运通实业有限公司立即停止对我房产的侵权行为,恢复房屋原状。
督促开发商按照原规划设计整改空调位,确保房屋的正常使用功能。
对开发商的违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查处,维护房地产市场的正常秩序。
我已准备好包括购房合同、房屋现状照片、与开发商沟通记录等详实的证据材料,愿意全力配合贵局的调查工作。希望贵局能够重视我的诉求,公正、及时地处理此事,保障我作为业主的合法权益,让我能安心地等待房屋交付入住。
再次感谢贵局的关注与支持,期待贵局的进一步答复。
此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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