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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评我议] 任何“不缴社保”约定都属无效,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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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官张艳介绍,比如用人单位为了降低用工成本,比如有的劳动者为了多拿工资,要求用人单位把社会保险费以补助的方式发放给个人,两种情况都存在。本次司法解释就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约定不缴纳社会保险,或者劳动者单方承诺不缴纳社会保险都是无效的。

司法解释进一步规定:

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为由解除劳动合同,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


张艳介绍,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则是:

劳动者每工作满1年支付1个月的工资,不满6个月的支付半个月的工资。

在行政机关责令用人单位补缴社会保险之后,如果用人单位已经把社会保险费以补助的方式,支付给了劳动者,是可以要求返还的。


最高法表示,确立用人单位承担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责任的规则,可以倒逼用人单位为劳动者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利于维护社会保险统筹制度,切实保护公民社会保障权等基本权利,有效分散用人单位用工风险。

张艳介绍,在劳动者缴纳养老保险的情况下,退休以后可以每个月领取养老保险。缴纳了医疗保险,也有医疗保险基金来承担支付相应的医疗费用,这样有利于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于用人单位来说,发生了工伤,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待遇,也有利于分散用工风险。

法官提示,劳动者发现用人单位存在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违法行为,可以依法请求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用人单位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及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张艳指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或者劳动者单方承诺不缴纳社会保险费都是无效的。在此提示,本司法解释将于9月1日实行,没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用人单位,在此之前及时缴纳社会保险费,避免承担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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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8-1 18:5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公司不交社保,员工在符合一定条件下是可以申请经济补偿的,以下为你详细介绍:

可以申请经济补偿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六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具体步骤:
        1.员工需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出因公司未依法缴纳社保而解除劳动合同,并且最好通过邮寄等方式保留好相关证据,注明解除合同的原因是公司未缴纳社保。
        2.之后员工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举例:假如员工小张在公司工作了 3 年 4 个月,他的月工资是 5000 元。由于公司一直未给他缴纳社保,他书面通知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后,公司应支付给他的经济补偿为 3.5×5000 = 17500 元。

不能直接申请经济补偿的情况

如果员工没有因公司不交社保而主动解除劳动合同,只是单纯要求公司补缴社保,或者在公司未交社保但员工继续在公司工作且未提出解除合同的情况下,一般不能直接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此时员工可以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或者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投诉、举报,由这些部门责令公司限期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

总之,公司不交社保,员工想获得经济补偿,主动以公司未依法缴纳社保为由解除劳动合同是关键步骤,但实际操作中可能会因各种情况存在差异,必要时可以寻求劳动仲裁或法律帮助来维护自身权益。

发表于 2025-8-5 13:46 | 显示全部楼层
任何不给用工者缴纳社保的企业都是耍无赖行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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