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江油校园霸凌事件:法律边界与未成年人保护的再审视
近日,四川江油14岁女生赖某某遭霸凌殴打一事引发社会关注,当地警方就案件调查进度、处罚结果及受害者手机去向等关键问题的回应,再次将校园霸凌的治理与未成年人违法处理的话题推向公众视野。
从事件本身来看,15岁的刘某甲因矛盾邀约13岁的刘某乙、14岁的彭某某,对同龄人赖某某实施辱骂、威胁与殴打,同行者围观拍摄视频并上传网络,造成受害者多处轻微伤。这一过程中,暴力行为的实施、旁观者的冷漠传播,都凸显了校园霸凌中令人痛心的一面。更值得注意的是,受害者手机被拿走的情节,虽警方表示已纳入寻衅滋事的处罚范畴,但也让公众对行为定性的完整性产生思考。
警方的回应解开了部分疑问:案件从7月22日接报到8月4日公布结果,因涉案人员多、查找耗时,体现了调查的审慎;对三名违法行为人的处罚,则严格遵循了法律关于责任年龄的规定——14至16周岁的刘某甲、彭某某分别被处行政拘留和罚款,未满14周岁的刘某乙因未达行政责任年龄,仅由监护人严加管教。这种处理方式,是现行法律框架下的必然结果,却也让不少人感受到“法律对未成年人的宽容”与“受害者所受伤害”之间的张力。
校园霸凌的治理,从来不是单一部门的责任。警方的依法处置是重要环节,但更需前端的预防机制发力。家庭作为监护人,对未成年人的管教不能止于“责令”,更要落到实处,让孩子明辨是非、敬畏法律;学校作为教育主阵地,需强化校园安全管理,及时介入矛盾纠纷,阻断霸凌苗头;社会则应营造对霸凌“零容忍”的氛围,减少围观者的“看客心理”。
此次事件中,拍摄视频上传网络的行为,无形中扩大了对受害者的伤害,这也提醒我们,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传播暴力内容同样需要承担责任。而受害者手机的及时追回与勘验,既是维护受害者权益的体现,也为案件定性提供了关键证据,彰显了执法过程的细致。
校园霸凌的根治之路道阻且长,它需要法律的刚性约束,也需要教育的柔性引导,更需要家庭、学校、社会形成合力。唯有如此,才能让每个未成年人在安全的环境中成长,让“校园”真正成为滋养心灵的净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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