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7月22日06时46分,上班途中,正常行驶在滨江中路欲右转上三桥,在右转车道正常行驶,快到路口时才发现右前方因施工完全封路(无任何提前警示牌),用避让右转车道前方拥堵的电瓶车,便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借左侧道路。当时绿灯亮起,左侧车道车流密集,后方也有车紧跟,无法倒车或变道。加上路口电瓶车较多,为确保安全,我只能在停止线前直行通过。结果被拍“不按导向车道行驶”,罚款扣分!
申诉理由:
1️⃣ 施工封路无预警:右转车道突然封闭,但路口未设引导标识或临时指示牌,导致无法提前变道。
2️⃣ 地面标线被遮挡:前车阻挡视线,未能及时看清地面左转标线。
3️⃣ 绿灯允许通行:信号灯为绿灯,且无禁止直行标志,未闯红灯或妨碍他人。
4️⃣ 避让电瓶车:路口非机动车多,强行右转可能引发事故,直行更安全。
申诉结果:
交警以“未按车道行驶”为由驳回,认为应提前变道。但现场根本无变道条件!难道要我倒车或违停?所谓的违法代码为“6095”,交警同志,你们看不到当时路口封闭在施工吗?我该如何行驶才“合法”,是得停在那儿等路修好了再通行吗????
求助网友:
这种情况真的必须处罚吗?
是否有类似经历的朋友成功申诉?
如果继续复议,该补充哪些证据?
恳请懂交规的朋友支招,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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