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论“沦为儿戏”
文/南湖居士
武大男生被指性骚扰事件,最近真是闹得沸沸扬扬。听说法院审理认为,不能认定男生肖某针对特定对象实施了性骚扰,故一审宣判驳回了女生杨某的指控。继而学校发布了一份通报,声称已组建工作专班,正在进行全面调查复核。至此,该案的进展总归暂告一段落了。
眼下,法院尚且无法证明肖同学存在性暗示或性挑逗行为,偏偏学校早在一年半前就单凭网络举报给予其记过处分。笔者感觉困惑,既然司法机关都找不出充足的证据,校方又是如何调查核实他的违规违纪行为呢?没有可靠的直接依据,便轻易处分当事人,一般草率的有罪推定,算是让学校研究也好,相关规定也罢,统统沦为了荒唐的儿戏。倒是案发之后,家属申诉时提供了肖同学患有皮炎湿疹的就诊记录,足以自证清白。但是,时间过去了这么久,错误的处分仍然没有撤销,还拿“应急处理”当作借口敷衍搪塞——为了息事宁人,不惜罔顾真相,不惜颠倒黑白,不惜滥用公共权力,才是真正的自损形象。很遗憾,只要明哲保身,彻底抛弃了公理正义,毫无责任担当,可知所谓的大学精神早就沦为儿戏罢了。
相较大学精神的没落,如今法治陷入了愈加混乱的尴尬处境,或许是更令人担忧的状况吧。就事论事,一方面是杨同学坚持认为,在图书馆内做出不雅动作,至少民法意义上构成性骚扰;另一方面是肖同学的代理律师辩称,因病的挠痒行为,主观上不存在“违背他人意愿”,客观上也未干扰他人的正常学习生活、更没有对他人造成不良影响,完全不符合“性骚扰”的构成要件。那便翻阅《民法典》的对应条款,非常无奈,法律文件仅仅摆出了性骚扰的模糊概念,却找不到具体的解释。想来,法律的制定往往太过宽泛,缺少衡量标准的详细描述,大抵称得上立法的一个通病了。从曾经的寻衅滋事、正当防卫、紧急避险,到现在的性骚扰,判罚裁决失去了客观原则的支撑,掺杂诸多主观臆断成分,于是乎,本应十分严谨的司法流程,渐渐地沦为了双方各执一词,却都有道理的儿戏,难免产生巨大的舆论争议。
究竟一场争议的漩涡中,有一个毋庸置疑的事实,就是女生杨某的纠错方式存在极大的问题。先是通过拍摄留取视频,诱导对方认罪并写下道歉信;再后来,未得到期待结果之际,又借助网上发文曝光,故意把事态闹大。涉事女生杨某现已承认了此前她对男生肖某的皮肤疾病毫不知情,在没有厘清原委的情形下,便不分青红皂白的给人贴上性骚扰的标签,不是典型的诬陷么?类似带着栽赃污蔑之嫌的私下炒作,哪里是什么女权?简直是赤裸裸地践踏程序正义!退一步而言,即使不雅动作有悖于基本的道德要求,也不能成为极端操纵手段的理由——破坏程序正义,不仅在全体百姓身边埋下每个公民都能够被套路的隐患,也是滋长了伪善的丑陋风气流行于社会,其危害远远超过个别的品德不佳或是举止不当。所以,谈谈我的个人观点:不管怎样,大家维权必须遵守国家法规——倘若丢掉了程序正义,未来的一切捍卫正义恐怕终将沦为儿戏……
2025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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