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建议特殊新生儿上户 应免费亲子鉴定或者取消亲子鉴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为了改变人口老龄化结构的变化的需要,国家应宣传教育,尽快改变社会对非婚生育的偏见,提高社会对非婚生育的接受度。同时,弘扬代际互助的孝道与生育文化,增强家庭的生育意愿。为此,特建议非婚生育等特殊情况,新生儿同样享有落户的权利。根据相关规定,这类情况需要免费亲子鉴定或者取消亲子鉴定,取消缴纳社会抚养费证明,才能增强家庭的生育意愿。否则,仍需持相关证明材料,如缴纳社会抚养费证明、亲子鉴定证明等,到户口登记机关进行申报,实属阻碍了家庭的生育意愿。非婚生育的新生儿,户口登记机关在审核确认时,只需审核确认新生儿的父母,医学出生证明后,依新法办理落户手续。 新生儿落户遵循随父随母自愿的原则,可以选择随父亲或母亲的户口所在地落户。这一原则体现了对新生儿家庭选择的尊重,同时也便于户籍管理的灵活性。 综上所述:公安部关于新生儿落户的新规定应明确且具体,旨在保障新生儿的合法权益,确保户籍管理的规范性和准确性。促进家长在新生儿出生后,应及时按照相关规定和流程办理落户手续,以便为孩子的未来成长和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建议不知妥否,仅供公安部各位参考,建议不妥之处,萬请海涵! 建议人:陆大春 15390292672 2025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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