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经邛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关于2023年10月的投诉举报,我局严格按照《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开展调查处置。关于举报,执法人员根据您提供的线索对被举报企业进行现场检查,要求企业提供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生产记录、检验报告等材料,重点针对原料索证索票制度落实情况、生产过程控制情况、出厂检验制度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未发现企业存在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执法人员与您取得联系,但您未能提供证明您所食用的月饼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充足证据。综上,现有证据不能证明该企业存在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我局决定不予立案。关于投诉,工作人员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双方分歧较大,明确表示无法达成调解协议,按照《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我局依法终止调解,建议您通过司法等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以上情况已在法定时限内告知您。
2023年10月以来,我局持续加强对该企业的监管力度,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每年对该企业开展不少于两次的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同时对该企业进行了行政约谈,督促其对生产流程进行全面自查,严格把控原料来源、生产过程、储存条件等环节,加强产品标准学习,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相关规定。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大对该企业的监管力度,一旦发现企业存在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您若有真实、具体的证据材料,请向我局平乐市场监管所提供(联系电话:028-88781315),我局收到材料后将再次调查处理,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邛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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