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我是南充市阆中市洪山镇得阳村村民邓文治,现就阆中至营山高速公路施工事宜,向您呈递此诉求,恳请予以协调解决。
阆营高速原设计方案拟拆除我家房屋,后改道至房屋后方,但路基紧邻宅基地后墙。目前施工中,房屋前后均为工地,工程车频繁往来,建材生产运输产生的巨量灰尘与持续噪音,已严重影响我家生活:门窗不敢开启,家具每日积灰,家人呼吸受影响;噪音致使日夜难安,老人无法静养;施工对我房屋地基造成影响,危及我家房屋使用安全,我家正常生活秩序被彻底打乱。
依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十一条规定,按国家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区范围从公路用地外缘起,我房在高坡下不少于40米,我家房屋显然在国家高速公路保护条例规定之内,应当在被拆迁范围之内,却至今未收到任何单位的协商通知。且路基紧邻房屋的施工,已违反上述条例中关于安全距离的强制性要求。
为此,我恳请:一是按规定落实拆迁待遇,或调整道路规划预留适宜生活空间,对我房屋地基造成的影响予以恢复原状,保障家人安居;二是采取有效措施治理施工噪音与扬尘,还我们正常生活环境。
望领导体恤百姓困境,及时协调处理。
诉求人:邓文治
2025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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