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了十七年的家,一觉睡醒突然成了‘违建’,不签拆迁协议就要被铲平。”
对我们平头百姓来说,房子就是命根子。当年东拼西凑借钱盖房,砖头都是一块块亲手搬的;老人在屋檐下带大了孙子孙女,每一块墙皮都留着一家人的手印。现在一纸通知贴在门上,说拆就拆,理由还是“没证”——可当年农村盖房谁听过“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政府发的《宅基地建设许可证》我们一直当宝贝锁在柜子里,如今却被一句“不顶用”就给否了。
最让人寒心的是“时间点”:
1、早不拆,晚不拆,偏偏等到征收补偿谈不拢的时候来拆;
2、 同一条街,签了字的邻居家就没事,没签字的就全是“违建”;
3、执法人员来的时候,不提前调查、不听解释,门上一贴、拍照走人,连个说话的机会都不给。
这不是拿法律当枪使,明摆着“以拆逼迁”吗?
老百姓不怕依法拆迁,怕的是“依法”两个字被人玩弄:
– 法律条文今天能套在你头上,明天就能绕开别人;
– 程序说省就省,听证、申辩都成了“麻烦”;
– 17 年的安居乐业,抵不过一纸“选择性执法”。
真要是强拆了,我们连个说理的地方都没有:
1、房子没了,祖孙三代往哪儿住?
2、打官司要时间,可他们给的期限那么短——这不是逼人签字是什么?
说到底,大家怕的不是拆,怕的是“权大于法”;服的不是官,服的是“理”。当法律成了拆迁的“帮凶”,当基层政府把“公平正义”四个字踩在脚下,我们老百姓心里就只剩一句话:
“今天拆的是我的房,明天可能就轮到你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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