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油田龙丰实业有限公司广安分公司“大庆油田潼深31井试采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信息 大庆油田龙丰实业有限公司广安分公司委托四川省立诚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大庆油田潼深31井试采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规定,现将该项目有关信息予以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大庆油田潼深31井试采项目 项目地址:四川省广安市华蓥市明月镇人和寨村 项目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项目在潼深31井钻井工程临时用地范围内新建试采站1座,其中液化规模15万方/天。试采站内主要装置包括水套加热炉撬、除砂撬、分离计量撬撬、脱酸撬、脱水撬、液化装置撬、冷剂储配撬、装车撬、空压制氮撬、导热油炉撬、燃气发电机、脱盐水撬、燃料气缓冲罐、放空分液罐、火炬、污水罐、硫磺回收撬等。 二、建设项目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大庆油田龙丰实业有限公司广安分公司 通讯地址:四川省广安市武胜县沿口镇南环路245号瑞鼎嘉城19栋1-1 联系人:唐先生 联系电话:13555562976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四川省立诚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双店路66号1幢22层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028-83522774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见附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公众可以选择以下方式中的一种或多种提出意见: (1)以联系电话的方式。 (2)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填写第四条中的公众意见表并将其通过邮件方式反馈。发送至邮箱1091986180@qq.com。 为便于进一步了解公众的具体意见和建议,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提供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及身份证明,供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政府主管部门决策参考。对于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我公司承诺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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