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对灵活就业人员有一个建议!
一、灵活就业人员全是自己交的费应该全部进入个人账户。
二,灵活就业人员工资低,工作不稳定,国家应该对买百分之六十的补贴百分之30,买百分之百的补贴百分之20,买百分之三百的补贴百分之10,国家补贴的部分进入统筹账户。或者不影响退休以后的工资减少情况,适当降低缴费费用,减轻灵活就业人员缴费负担。
三、取消灵活就业医保,工伤,异地缴费,失业保险的限制。
四、灵活就业人员工作不稳定,收入低,职业杂乱,60岁身体也吃不下体累职业,50年龄都难找工作,60岁也没地方要,所以应该允许女性50岁,男性60岁自愿退休或自愿延迟。
五、如果必须执行延迟退休政策,那就允许灵活就业人员达到60岁,按照延迟方案上的时间表对应与本人应交的最低年限,一次性补清后,满60岁下月领退休金。
六、如果社保局不变更不优化,应该全部一次性退回缴费,利息不计,这才公平。
七、应降低高退休工资,减轻国家养老负担,设置最高上限。提高最低退休金,减少贫穷差距,全国人民才能和谐共处,国家才能健康发展如果贫穷人多国家也要兜底。增加年轻人就业岗位,才有年轻人结婚多生娃不担心人口减少,更不用担心老龄化。
国家可以对以上任选两项作为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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