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问题:
广安区住建信处(2023)3号信访回复。
请问是查清事实?依法依规秉公办理?
初次测绘报因前期安置房手续有问题,不动产不予复核。所以初次测绘报告就是合法的。
违规交和和竣工验收报告造假的问题。我局工作人员2017年4月在交付房屋时,发现消防设施没有完善,立即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所以小区居民入住至2020年初,两年多消防一直无水没有通过消防设计审查和消防验收合格),目前消防设施完善,已正常使用。
请问这样解释合法合规合理?
第三个问题关于新房屋产权证问题。
争论的是征收程序是否合法,争论的是征收协议是否合法,争论的是合法有效却无法履行的征收协议约定条款。
征收协议是产权调换,拿着合法的征收补偿款和过度款,搬家款等(钱)。
购买政府修建的按置房却要证明,这钱是合法的。2012年干什么去了,拿钱走就不用证明,买房就要证明。
这样的说法合理依法?说明了什么,不就是征收程序过程中,存在不合法。现在出现问题就让无过错群众担责买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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