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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投诉南充市维修基金管理单位和顺庆区青龙山社区[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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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9-7 15: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事由:朋友位于南充市火车北站旁边春天花城小区,小区未成立业委会、最近小区部分业主发现本小区在2020年小区维修基金在业主不知情的情况下被以张某三人申请使用,张某三人是南充市房管局顺庆办事处回复小区业主舆情时提供,大家都知道2020年属于疫情严重期间,都响应国家和地方政府的要求居家不出门,在如此情况下小区维修基金被以张某三人申请使用,据说安装小区的所谓智慧小区,说是政府统一要求,,但是到目前为止大家 好像并没有看到这一政府文件,如果真是南充市人民政府要求全市小区统一要求建立智慧小区,那么请青龙山社区提供当年南充市人民政府发布的此原文件、据本小区业主提供,本小区就才安全了几处门禁系统,有业主在维修基金管理官网上查到花费四万多元的维修基金,然而社区对业主说才花费一万多元,这中间为何又差距如此几万元?这社区不是对业主说谎?

  因此本小区部分业主协商要到市维修基金管理单位查询张某三人究竟是谁能够代表小区一千九百多户业主签字同意提前维修基金,以及当年申请和审批的相关程序的全部档案,致电市维修基金管理单位,要求到社区开具查询证明,于是几位业主于本月五号前往社区开具证明,社区当时的一个男性工作人员说业主无权查询维修基金使用情况,只有物业公司才有权,请问这位工作人员是否是法盲?然后叫这位工作人员叫来社区负责人,负责人问了情况后依然说个人无权代表小区业主查询小区维修基金使用相关情况,而且要叫维修基金管理单位出具公函给他们社区,,而后业主与市维修基金管理单位再次联系,叫维修基金管理单位与社区联系,说明情况,最后社区要求小区业主选出代表然后他们在小区公示一个礼拜,如果无其他业主反对才可以开具证明,否则不开具。
     经过查询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业主查询本小区维修基金是国家赋予业主的合法权益,没有任何法律法规规定单个业主禁止查询本小区维修基金的使用情况,因此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南充市维修基金管理部门,青龙山社区都违返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严重侵害了花城小区业主的合法权益,应当立即对花城小区2020年张某三人提取小区维修基金四万多元的情况对小区业主进行公布,即申请过程,申请程序,智慧小区相关采购材料数量,价格对全体业主公开,接受小区全体业主监督,不能设置任何障碍,公开张某三人是否是小区业主的真实身份?他们是否有权代表全小区一千九百多户业主的合法权益?
  以下是国家维修基金的法律法规部分: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五条【业主知情权】
    “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应当执行政府依法实施的应急处置措施和其他管理措施,积极配合开展相关工作。对于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执行政府依法实施的应急处置措施和其他管理措施,业主应当依法予以配合。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应当定期将服务的事项、负责人员、质量要求、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履行情况,以及维修资金使用情况、业主共有部分的经营与收益情况等以合理方式向业主公开并向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报告。”

    • 适用解释:该条文明确了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如维修基金管理单位)的法定义务,即定期公开维修资金的使用情况。这直接赋予了业主对维修基金使用情况的知情权。

  •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三十条【业主监督权】
    “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负责管理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部门及业主委员会,应当每年至少一次与专户管理银行核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账目,并向业主、公有住房售房单位公布下列情况:(一)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使用、增值收益和结存的总额;(二)发生列支的项目、费用和分摊情况;(三)业主、公有住房售房单位分户账中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使用、增值收益和结存的金额;(四)其他有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和管理的情况。业主、公有住房售房单位对公布的情况有异议的,可以要求复核。”

    • 适用解释:该条文进一步细化了维修资金的公开要求,规定主管部门和业主委员会应每年至少一次向业主公布维修资金的账目情况,包括使用、分摊等详细信息。这再次确认了业主的监督权。


案件情况分析
  • 维修基金管理单位要求社区开具证明的合法性
    维修基金管理单位作为维修资金的管理主体,其法定义务是向业主公开相关信息。其要求您到社区开具“查询证明”的行为,实质上是为您的查询设置了不合理的前置条件,这与上述法律规定的“定期公开”和“接受业主监督”的精神相悖。该要求缺乏法律依据,不合法。
  • 社区拒绝开具证明的合法性
    社区作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其职责范围并不包括对维修基金使用情况的审查或出具相关证明。社区以“个人业主无权查询”为由拒绝开具证明,不仅缺乏法律依据,而且直接侵犯了您作为业主的法定知情权。该拒绝行为不合法。

结论与行动建议
结论:维修基金管理单位要求您到社区开具证明的行为,以及社区以“个人业主无权查询”为由拒绝开具证明的行为,均缺乏法律依据,不合法。您作为业主,有权依法查询维修基金的使用情况。
行动建议:
  • 正式书面请求:首先,建议您以书面形式向维修基金管理单位提出查询申请,明确要求其依据《民法典》及《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开维修基金的使用情况、费用分摊等详细信息。保留好邮寄凭证或送达回执。
  • 向主管部门投诉举报:若维修基金管理单位无正当理由拒绝或拖延,您可以向其行业主管部门(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或当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进行投诉举报,要求其责令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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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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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9-10 11:33 | 显示全部楼层
尊敬的市民朋友您好。您在麻辣社区上反映您朋友所在的“鸿通˙春天花城”小区私自动用维修资金的问题已收悉。经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该项目的申报情况
       2020年11月,春天花城小区业主代表张某等三人成立维修小组负责申报,拟动用维修资金对本小区进行智慧平安小区建设,相关申报资料在该小区大门口张贴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我中心未收到业主异议。公示结束后,经青龙社区、潆溪街道办和顺庆公安分局审批同意,报我中心备案后启动。
       项目竣工后,申报人将相关竣工资料、工程费用等情况,再次在该小区大门口张贴进行公示。期间,我中心未收到投诉。2021年8月,我中心根据第三方审计公司的审计结果,向施工企业支付工程款44388.88元。
       二、关于业主电话咨询能否查询维修资金的问题
       当天业主在电话咨询的过程中,我中心无法核实业主的真实身份,且业主说房屋产权证还在办理,加之春天花城小区未成立业主委员会。按照规定,无业主委员会的物业小区由其所在社区代为履职,故我中心工作人员给业主解释,需先到社区开具相关证明后方可查询。
如果业主办理了产权证,可凭身份证、房产证等有效证件到我中心现场查询(地址:南充市顺庆区滨江北路三段4号楼8楼维修资金办事服务大厅。电话:0817—2666583)。除此之外,业主还可登录南充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公众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ncwxzj.com)查询。
       三、关于智慧平安小区建设有无文件支撑的问题
       2020年5月12日,南充市公安局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智慧平安小区建设的函》(南公函【2020】8号)文件,明确资金来源可以使用房屋维修资金。
       感谢您对我市房屋维修资金管理工作的监督、支持和理解,若您还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请致电市房屋维修资金管理中心办公电话:0817—2666583,我们及时向您答复解决。
                 
                                                                                                                                          南充市房屋维修资金管理中心
                                                                                                                                                  2025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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