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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略见一斑

[群众呼声] 再三再四请交警回复:校门50米内,交警没有规划的停车点“门庭若市”!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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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9-20 07:24 | 显示全部楼层
2399578314 发表于 2025-9-19 17:22
发帖王,我卖饺子是摆摊。那设点的呢?条例规定“学校校园门口五十米范围内不得摆摊设点”。那好吧,你说 ...

2024年4月26日全国人大审议通过的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并没说不准摆摊设点,而是在59条中说:“学校、幼儿园周边不得设置烟、酒,彩票销售网点”。也并没有50米内之说。我把2024年4月26日全国人大审议通过并执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附后转载,请认真阅读。

发表于 2025-9-20 08:3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对啊!略见一斑发帖王这些年来,不知他连发了好多帖子,专对这个饺子摊摊发难。那好吧,现就按新版四川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五十五条规定执行:“学校校园门口五十米范围内不得摆摊设点”。学校校园门口五十米范围内的那些卖烟卖酒卖彩票,移动电信等等……设立的店铺“点”,是不是也该全部关闭。如果那样,一中校园门口五十米范围内那还是一条街吗??紧挨一中校园门口的那些商铺店家又咋办?是不是全该找略见一斑去,叫他赔偿损失???

发表于 2025-9-20 08:4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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