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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略见一斑

[群众呼声] 顺庆城管,熟悉未成年人保护法规第五十五条,庄严国徽公开承诺 ,请兑现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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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9-19 09:0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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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9-19 12:3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25-9-19 13:28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25-9-19 14:1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现新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中无这一条,四川新的条例五十五条是这样连通说的:“学校校园门口五十米范围内不得摆摊设点和从事妨碍教学秩序或者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其他营业活动”。

发表于 2025-9-19 17:01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段话可以这样理解:“学校校园门口五十米范围内不得摆摊设点”。那好吧,你不准我卖饺子,说我是摆摊。那设点呢?五十米范围内的店铺、门面是不是也得全部关闭?

发表于 2025-9-19 22:4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略见一斑发帖王,你“点”都可营业,我“摊”为何不可以?可你知道啥子叫:“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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