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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厍瞬汰

[群众呼声] 四问郑碧智:3万一平的商铺为何你只需花1万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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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9-17 17:3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25-9-17 17:4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街道办作为政府公信机构,回复问题为何如此有失偏颇,来现场调查了吗?就是郑带头打砸才引起的矛盾,却被说成未向单位报告擅自前往纠纷现场。公职人管带头打砸问题变成了没有履行请假程序问题。请问他给单位请了假就能去打砸了吗?暴力拆除围挡竟叫做踢踹行为?如此回复置身上的职责于何地,如何让人信服。购买房产资金问题,你们搞不清楚可以按照程序向上级纪委反应,而不是敷衍了事。若连最基本的实事求是都做不到怎能为人民服务。

发表于 2025-9-17 17:4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必须严查到底,还人民群众一个公道

发表于 2025-9-17 17:43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个小小社区人员都无法无天,破坏群众围墙,贪污腐败,希望严查

发表于 2025-9-17 17:4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街道办作为政府公信机构,回复问题为何如此有失偏颇,来现场调查了吗?就是郑带头打砸才引起的矛盾,却被说成未向单位报告擅自前往纠纷现场。公职人员带头打砸问题变成了没有履行请假程序问题。请问他给单位请了假就能去打砸了吗?暴力拆除围挡竟叫做踢踹行为?如此回复置身上的职责于何地,如何让人信服。购买房产资金问题,你们搞不清楚可以按照程序向上级纪委反应,而不是敷衍了事。若连最基本的实事求是都做不到怎能为人民服务。

发表于 2025-9-17 17:4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先到现场带头打砸才引起纠纷,不是先有纠纷后到现场,这明显偏袒郑碧智,里面不知有多少见不人的事!

发表于 2025-9-17 17:4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法治社会,居然有公职人员在打砸居民的围墙,甚至还能用格外的低价购入商铺,这位郑姓公务人员是什么来头,背靠什么势力,希望政府能够严查!

发表于 2025-9-17 17:51 | 显示全部楼层
怪不得小区的围墙一直修不起来,一个街道办的基层工作人员都能有这么大的的权利,低价买入商铺,横行霸道上班时间带头打砸,谁给他的勇气?请上级严查!

发表于 2025-9-17 17:51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个正常的购房,为何要代现金去,而且还是500~万!在躲什么?怕什么?藏什么?看看反腐倡廉的案例,有些贪官就是在家存放大量的现金。应为这些钱见不得光!

发表于 2025-9-17 17:5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请上级部门严查到底,为老百姓做主。

发表于 2025-9-17 17:5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请纪检监察部门严查,为什么低于市场价值几万购买商铺,是不是利用职务之便获取的私利哦

发表于 2025-9-17 17:5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情况属实,郑某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法律法规。
政务处分:根据该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纵容、默许特定关系人利用本人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谋取私利的,予以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情节较重的,予以降级或者撤职;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第三十六条规定,违反规定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或者违反规定兼任职务、领取报酬的,予以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情节较重的,予以降级或者撤职;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

- 刑事处罚:如果政府工作人员靠企吃企的行为构成犯罪,还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例如,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项目承揽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的,可能构成受贿罪;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务便利,自己经营或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单位同类的营业,获取非法利益,数额巨大的,构成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等。

发表于 2025-9-17 17:5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25-9-17 17:55 | 显示全部楼层
请相关部门核实清楚。

发表于 2025-9-17 17:5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光是这个小区就有7个商铺,其他财产呢

发表于 2025-9-17 17:55 | 显示全部楼层

请温江区纪委、成都市纪委介入调查,天府街道办给的回复模棱两可,发布的通告不足以给公众信服,全凭郑某某一面之词,而且对于自己范的错误避重就轻。

发表于 2025-9-17 17:5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情况属实,郑某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法律法规执行,具体如下 :
1. 根据该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纵容、默许特定关系人利用本人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谋取私利的,予以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情节较重的,予以降级或者撤职;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第三十六条规定,违反规定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或者违反规定兼任职务、领取报酬的,予以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情节较重的,予以降级或者撤职;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

- 刑事处罚:如果政府工作人员靠企吃企的行为构成犯罪,还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例如,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项目承揽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的,可能构成受贿罪;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务便利,自己经营或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单位同类的营业,获取非法利益,数额巨大的,构成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等。

发表于 2025-9-17 17:57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个小小社区人员都无法无天,破坏群众围墙,贪污腐败,希望严查

发表于 2025-9-17 17:5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对郑碧智这种公职人员就是应该严查。1,为什么能低价购买商铺?是否存在利益输送或以权谋私?2,资金来源是否正常?一个公职人员的年收入多少?怎么一次性买得起超大金额的商铺?3,买商铺是否存在偷税漏税现象?4,公职人员本是为人民服务的,为什么他却在上班时间到小区打砸小区的围栏?导致小区存在安全隐患。5,为什么他娄次做这种损害群众利益的事情却无人处理?请区纪委监委和市纪委监委介入调查处理。

发表于 2025-9-17 17:5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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