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融媒记者 付垚霖
两轮车因方便快捷,深受群众喜爱,但如果驾驶人不遵守交通法规,极易引发交通事故。双节将至,内江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梳理了几起涉及两轮车的交通事故典型案例,旨在通过真实案例提醒广大两轮车驾驶人,为了自身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规,做到安全文明出行。
案例一:不按交通信号指示通行出事故
2025年6月11日下午,驾驶人丁某驾驶普通两轮摩托车搭乘龚某从威远县污水厂方向沿凤凰大道往建业大道方向行驶,15时23分许行驶至凤凰大道东段与永兴路交叉口,与由驾驶人黄某驾驶的重型自卸货车发生碰撞,造成龚某、丁某受伤,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6月21日,龚某经医院救治无效宣布死亡。
经认定,驾驶人丁某驾驶两轮摩托车通过路口时忽视观察未按照交通信号通行且未戴安全头盔,承担事故主要责任;重型自卸货车驾驶人黄某超载、超速,承担事故次要责任。
警示要点:路口是事故高发区域,交通信号是保障通行秩序的“生命线”。两轮车驾驶人通过路口务必提前减速、仔细观察,严格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同时,安全头盔是骑行时的“保命盔”,驾驶员和乘客必须全程正确佩戴,切勿心存侥幸。
案例二:无证驾驶、操作不当惹祸端
2025年7月9日10时19分许,驾驶人赵某驾驶一辆无号牌两轮轻便摩托车行驶至市中区凌家镇427省道60KM+400M处右转时,与由潘某驾驶的小型普通客车发生碰撞,造成赵某受伤及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经认定,驾驶人赵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摩托车,且驾车操作不当,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警示要点:无证驾驶属于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驾驶人缺乏系统的安全驾驶培训和应急处置能力,操作不当极易引发事故。驾驶两轮摩托车必须依法取得相应驾驶证(D证或E证),车辆须登记上牌并定期检验,切勿驾驶无牌车辆上路。
案例三:闯红灯、不礼让行人出意外
2025年7月20日11时许,驾驶人刘某驾驶两轮摩托车行驶至东兴区兴盛路蟠龙路交叉口时,与正在人行横道横过道路的行人陈某发生相撞,造成陈某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
经认定,驾驶人刘某驾驶机动车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以及行经人行横道未礼让行人,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警示要点:闯红灯严重漠视自身和他人生命安全,人行横道是行人的“安全通道”。两轮车驾驶人需牢固树立“礼让行人”理念,行经人行横道时必须减速慢行,遇行人通过要停车让行;同时坚决杜绝闯红灯、抢行等危险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