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打报警遇不立案
记住这3句话
被人打了去派出所对方一句没轻伤立不了案就把你打发了,你咽不下这口气,想讨公道不是报警没用,是你没找对说的方式。你记住这3句话,到了派出所直接说,管用!
1:你跟民警说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对方已经构成殴打他人,请依法处理并且向我出具涉案登记回执,不要拿没有轻伤当理由,这不是不立案的借口
2:不管身体有没有明显伤你都要提我现在感觉头晕恶心,麻烦调取一下现场监控,另外按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的程序规定》第九十条人身伤害案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应当进行伤情鉴定:
(一)受伤程度较重,可能构成轻伤以上伤害程度的;
(二)被侵害人要求作伤情鉴定的;
(三)违法嫌疑人、被侵害人对伤害程度有争议的。
给我安排伤情鉴定,别觉得麻烦,依法申请鉴定很重要,有时候就这一步能让对方从普通拘留变成刑事拘留
3:如果民警还是不受理,你就明确说如果你们不依法受理我会向督查部门投诉追究行政不作为的责任,被打了不丢人,丢人的是违法的人,你不用怕,怕的是你不懂法,不知道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该说的话说到该走的程序走到,公道才能找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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