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通江县人民法院法官熊忠全:
今日上午庭审过程中,你展现出的职业素养与司法公正的基本原则严重相悖,其行为令人震惊且愤慨。
1. 滥用职权,官威熏天:庭审中,你对原告进行无端呵斥与咄咄逼人的质问,例如“为何不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此等居高临下的态度,已然超出了正常庭审询问的范畴,构成对当事人诉讼权利的不当压制,公然帮忙被告,严重破坏了法庭应有的中立与公正氛围。
2. 履职不力,玩忽职守:原告在起诉时已依法提交全套证据材料(含营业执照等资质文件),该材料由法院接收并存档,供庭审时法庭查阅使用。作为案件承办法官,你在开庭前负有审阅案卷的法定职责。若你已履行此职责,则当庭质问实属明知故问、刻意刁难;若你未履行,则构成严重的失职渎职。无论何种情况,你的行为均已违反法官基本职业规范。
3. 素养缺失,公正存疑:你在庭审中的表现,充分暴露了个人法治观念淡薄、职业素养欠缺的问题。一个对当事人缺乏基本尊重、动辄以权力施压的法官,其作出裁判的公正性令人高度怀疑。公众有理由担忧,在你的审判实践中,是否存在更多因个人主观臆断或权力滥用而导致的冤假错案,以及你是通过何种不正当途径获得法官职位,以满足个人对权力的滥用欲望。
综上,你的行为不仅玷污了法官的职业形象,更损害了司法公信力。本人将保留进一步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追究你失职责任的权利。
质问人:卓铸成,138XXXX2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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