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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望水涯之恋

[四川群众呼声] 举报南充市农商银行违规抵押失地农民拆迁还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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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10-30 21:2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金融监管部门包庇袒护黑恶势力姚建军违规抵押失地农民拆迁还房,南充的经济怎么肯定好起来

 楼主| 发表于 2025-11-7 12:2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啥世道哦,群众呼声听不到,装聋作哑侵吞失地农民拆迁还房

 楼主| 发表于 2025-11-21 16:3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金融监管部门天天说爱护百姓,实际勾结黑恶势力侵吞失地农民拆迁还房

 楼主| 发表于 2025-12-9 14:2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5-12-11 22:3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他们农商银行吃香的喝辣的,失地农民只能吃灰

 楼主| 发表于 2025-12-24 17:5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南充监管分局不作为,没有担当,包庇袒护黑恶势力以及南充市农商银行,侵吞失地农民拆迁还房

 楼主| 发表于 2025-12-25 06:5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是想的太天真了,金融监管总局南充监管分局如果要调查早就调查了,就是因为我们是失地农民,他们压根就没有把弱势群体放在眼里

 楼主| 发表于 2025-12-27 08:51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南充市农商银行财大权大,没人能监督他吗?

 楼主| 发表于 2025-12-29 08:5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南充监管分局放任不管,那么国家设立监管部门的意义何在?只是为了吃饭睡觉吗

 楼主| 发表于 2025-12-29 15:3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既然国家赋予了你们的职责,凭什么要包庇袒护黑恶势力以及南充市农商银行?

 楼主| 发表于 2025-12-30 08:3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知道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能不能知道南充监管分局这么无法无天,敢跟农商银行同流合污侵吞失地农民拆迁还房

 楼主| 发表于 2025-12-30 19:4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南充农商银行这种土匪行为难道就没人管的了吗?难道抢失地农民的资产啥事没有?

 楼主| 发表于 2025-12-31 11:0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什么这么严重的抢夺行为都不调查处理?

 楼主| 发表于 2026-1-1 10:3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南充市农商银行就是因为有钱就可以随便欺负失地农民,国家金融监管部门南充分局更是助纣为虐

 楼主| 发表于 2026-1-2 08:4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南充市农商银行明明知道这是非法违规抵押行为,依然不顾失地农民合法权益,勾结黑恶势力姚建军违规抵押贷款,这是严重践踏法治,背后就是金融监管部门给他们撑腰
发表于 2026-1-2 14:01 | 显示全部楼层
网上有一个法官说法的原文:2013年,况某的房屋因开发需要被依法征收,2016年,况某与某区征收办签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货币补偿协议书》,约定对况某被征收的房屋采用货币方式补偿,并将款项直接划转给开发商作为况某购买相应房屋的购房款。2018年,况某与开发商签订了《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开发商将案涉房屋卖给况某,双方交易为现房交易,款项由征收部门直接划转给开发商。之后,开发商将案涉房屋交付给况某。然而,开发商在取得房产证后,为融资需要,却在银行办理了抵押登记,况某的房屋未能办理正常的过户登记。明明是自己的还迁房,却被开发商抵押贷款,况某诉至法院,要求开发商和银行涂销登记,并由开发商协助办理过户登记、支付违约金等。
裁判结果
法院支持了况某的诉讼请求,判决开发商和银行共同涂销案涉房屋的抵押登记,开发商协助况某办理过户登记,并负担相关手续费和税费,向况某支付违约金等。银行不服,提起上诉。市三中法院审理后认为,况某与征收办签订的征收补偿协议虽名为货币补偿,但确定了房屋位置、房号,实为实物补偿。征收办支付了拆迁款,开发商交付了案涉房屋,被拆迁人理应取得案涉房屋的所有权。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本案中,况某合法取得的案涉还迁房屋,其实质上属于被拆迁人,开发商将案涉房屋交付后,况某已依法取得案涉房屋的占有权、使用权。虽然依据物权登记原则,况某尚未取得物权,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按照所有权调换形式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明确约定以位置、用途特定的房屋对被拆迁人予以补偿安置,如果拆迁人将该补偿安置房屋另行出卖给第三人,被拆迁人请求优先取得补偿安置房屋的,应予支持”的规定,况某对案涉房屋依法享有特定的债权优先权,并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排他性效力,可对第三人的物权变动请求权行使撤销登记,优先取得案涉房屋产权的权利。故,在上述情形下,况某对案涉房屋依法享有特定的优先权。

根据前述分析,况某对案涉房屋的优先取得权优先于第三人基于买卖合同的物权交付请求权。虽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七条“申请执行人对执行标的依法享有对抗案外人的担保物权等优先受偿权,人民法院对案外人提出的排除执行异议不予支持,但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抵押权人可以对抗其他权利人提出的异议,但该司法解释第二十八条为第二十七条所规定的例外情形,买受人的合同债权优先于抵押权。因此,况某对案涉房屋的优先取得权优于银行的抵押权。况某要求开发商履行交付,协助办理过户时,可以基于该权利的排他性特征,请求开发商与银行涂销在该房屋设定的抵押权障碍。开发商亦需根据合同约定办理过户登记,负担相关手续费和税费、支付违约金等。
链接:https://m.thepaper.cn/baijiahao_22781652。这种事情支持实名向中纪委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26-1-3 11:5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一直长不乖PRO 发表于 2026-1-2 14:01
网上有一个法官说法的原文:2013年,况某的房屋因开发需要被依法征收,2016年,况某与某区征收办签订《国有 ...

县纪委受理了的,就是迟迟不调查处理,有人说他们是一伙的,哎,还有金融监管部门是有责任的,这是内外勾结,侵吞银行资金,他们这是严重腐败问题

 楼主| 发表于 2026-1-5 14:2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南充市农商银行想的是怎么掠夺失地农民拆迁还房,老百姓无权无势只有被压迫,金融监管部门形同虚设

 楼主| 发表于 2026-1-5 17:0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国家金融监管部门不把论坛当一回事,因为他们眼里没有群众路线,有的只是贪婪和腐败

 楼主| 发表于 2026-1-6 09:2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南充市农商银行部分工作人员没有理想信念,被开发商的“糖衣炮弹”腐蚀,侵吞失地农民拆迁还房,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南充监管分局不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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