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政府、大邑县政府、大邑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您好!我们是成都大邑县力扬时代小区1-6期全体车位产权证业主,依法享有车位产权登记、及时获取不动产权证书的合法权利。截至本次投诉,我们已先后3次通过问政平台反映车位产权证办理诉求,但相关部门始终以“推进土地分摊”“待开发商申请首次登记”等模糊表述敷衍回应;开发商大邑力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更长期拖延,导致小区1-6期所有车位产权证业主的合法权利均迟迟无法落地,甚至让人担忧“等到22世纪房屋重建都拿不到证”。现结合法规再次投诉,核心诉求仅有两点:
一、明确两个“死日期”,保障1-6期车位产权证业主登记权
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开发商未按约定办理产权证已构成违约,我们1-6期车位产权证业主有权要求:
1.开发商必须于2025年11月15日前完成小区1-6期地下车位产权大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
2.大证办理完成后,相关部门需同步推进1-6期分户登记,确保全体车位产权证业主于2025年12月5日前拿到个人车位不动产权证书。
二、追责敷衍行为,维护1-6期车位产权证业主知情权
此前大邑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称“开发商未申请首次登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却称“已完成预实测、加快土地分摊”,两部门回复矛盾,未清晰告知1-6期车位办证的真实进度,实质是漠视我们全体车位产权证业主的知情权。恳请贵单位:
- 于5个工作日内统一答复1-6期车位办证的当前进度,明确落实上述两个拿证日期;
- 对推诿敷衍、未切实履职的责任部门及人员依法追责,真正站在1-6期车位产权证业主立场保障合法权利。
我们1-6期业主购置车位、迫切盼证,是为明确自身财产权属,维护车位产权证业主的合法权益,绝非“无理催办”。恳请贵单位摒弃“遥遥无期”的敷衍回复,用明确的日期、实在的行动,让1-6期全体车位产权证业主的合法权利落地,而非等到“房屋重建”仍空守一张“无产权效力的车位合同”。
此致
敬礼
成都大邑县力扬时代小区1-6期购买车位产权证业主
2025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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