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顺庆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楼顶有违章搭建是否能加装电梯”,《城乡规划法》是审批加装电梯项目的根本法律依据和原则。其核心精神决定了:存在未处理的楼顶违章搭建,无法合法加装电梯。根据《城乡规划法》审批主要依据核心原则性条款:
1. 《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
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加装电梯属于“工程建设”,必须申请并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而审批部门在受理申请时,必须对申请主体(即该楼栋)的合法性进行审查。一栋存在未处理违法建设的建筑,其本身状态就不合法,在此基础上申请新的合法工程,在逻辑和法律上是矛盾的,不予批准。
2. 《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违章搭建的“限期拆除”。一个需要被“拆除”的违法建筑,本身就处于违法状态。规划部门有责任先处理已有的违法问题,再考虑新的建设申请。
3. 城乡规划法旨在协调空间布局,维护公共利益和相关方面的合法权益。楼顶违建侵犯了整栋楼业主的共有权益(屋顶属于业主共有部分)、可能影响消防安全、破坏城市景观。允许其存在并再加装电梯,违背了“维护公共利益”和“公平公正”的立法本意。楼顶存在未经规划许可的搭建,为违法建设。
申请主体(该楼栋)存在未处理的违法建设,不予受理或要求限期整改。
根据《城乡规划法》的精神和审批实践,楼顶存在违章搭建,无法取得加装电梯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必须处理违建,主动拆除违章搭建。
请你局按照法律法规处理存在的违规违纪问题,取消柏林春天13栋4单元增设电梯的形式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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