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锦江区国润天骄的*** 及锦江区蓉上坊*期*栋*单元***的陈X,不让她的儿子(10岁)接受国家义务教育,经常带着小孩到处跑,现在小孩蓬头垢面,捡垃圾。当地居委会、教育局不管不问,家长让一个未成年人不接受国家教育迟早会教育出一个社会不稳定因素。看来国家的义务教育、未成年人保护法也只是个文件,根本无人执行。是政府部门不作为还是不了解这个法律文件?四川省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休学及疑似辍学学生管理工作的通知》、义务教育法中规定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依照本法规定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个当地政府是根本不管不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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