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通向中国式现代化的基层社区治理之路
中国式现代化必然是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的过程。小区物业纠纷看似小事,却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是检验基层社区治理能力的试金石。“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笔者认为,这千年古训揭示的正是系统治理的朴素真理:宏大的国家愿景,必须扎根于微观的日常生活;基层社区治理体系的现代化,必然要从厘清一纸物业通知单的权责开始。
首先,重构物业与业主的法律关系。必须明确物业公司的服务定位,通过完善物业管理法规,严格限制滞纳金等惩罚性收费的比例和条件,确立“告知在前、收费在后”的基本原则,防止物业公司利用优势地位侵害业主权益。
其次,激活业委会的治理功能。推广业委会专业顾问制度,引入法律、财务等专业人士提供支持;建立业委会与社区党组织的联动机制,强化对业委会的指导和监督,确保其真正代表业主利益。
第三,创新行政监管机制。建立物业公司信用评级体系,将收费行为、服务质量等纳入评价指标,实施差异化监管;推广“互联网+监管”模式,通过数据共享和实时监测,实现从被动应对向主动发现的转变。
第四,构建多元共治格局。建立社区党组织、居委会、业委会、物业公司四方联席会议制度,定期沟通协调;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对物业服务质量进行客观评价;开辟业主参与治理的便捷渠道,形成“小区”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局面。
最后,强化数字技术赋能。建设统一的处于政府监管下的“智慧社区平台”,实现物业费缴纳、服务评价、资金监管等功能一体化、透明化,实现物业费流向可追溯,保障业主知情权和监督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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