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筠连老城区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项目”于九月中旬对筠连县河西雅居小区进行改造时,将2栋3单元301燃气管线剪切后未进行安装,10月2日业主打电话给该单位工作人员阳旭,其表示因业主在他们的工作时间不在家,则为业主的责任导致漏装,他们员工已经放假,可以“帮忙”临时找安装工上门处理,如果找不到的话则要等到放假结束后才能处理。
对此行为作为业主我想问以下几点:
1:为什么不联系业主?联系不上业主有没有向上反馈?为何后续没有跟近?
2:该单位有无改造完成相关台账记录?记录有无二次审核?有无造假?
3:有无节假日应急预案?若有是否认真执行?
4:改造前筠连三鼎燃气与河西社区为何不以电话、短信、微信群消息等方式告知业主需要进行燃气改造?
5:如果业主几年后才发现,必须在其工作时间内上报?其工作时间范围又是几点到几点?该安排是否合理?
诉求:
1、希望政府主管部门对该范围是否合规、各类台账是否齐全进行核查。
2、赔偿业主期间因无法使用燃气造成的损失,以燃气费充值或减免等方式赔偿。
3、对该项目相关负责人进行处罚。
4、10月5日前完成户内燃气管线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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