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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信步风雨

[群众呼声] 顺庆区自然资源规划局撤销对柏林春天小区违规增设加装电梯的行政审批[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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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10-11 15:56 | 显示全部楼层
南充市顺庆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楼顶有违章搭建是否能加装电梯”,《城乡规划法》本身没有直接列出某一条文来说明此情况,但该法是审批加装电梯项目的根本法律依据和原则。其核心精神决定了:存在未处理的楼顶违章搭建,无法合法加装电梯。根据《城乡规划法》审批主要依据核心原则性条款:
1. 《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
“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加装电梯属于“工程建设”,必须申请并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而审批部门在受理申请时,必须对申请主体(即该楼栋)的合法性进行审查。一栋存在未处理违法建设的建筑,其本身状态就不合法,在此基础上申请新的合法工程,在逻辑和法律上是矛盾的,不予批准。
2. 《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这条说明了违章搭建的法律后果——“限期拆除”。一个需要被“拆除”的违法建筑,本身就证明该楼栋处于违法状态。规划部门有责任先处理已有的违法问题,再考虑新的建设申请。
3. 城乡规划法旨在协调空间布局,维护公共利益和相关方面的合法权益。楼顶违建侵犯了整栋楼业主的共有权益(屋顶属于业主共有部分)、可能影响消防安全、破坏城市景观。允许其存在并再加装电梯,违背了“维护公共利益”和“公平公正”的立法本意。楼顶存在未经规划许可的搭建,为违法建设。
   申请主体(该楼栋)存在未处理的违法建设,不予受理或要求限期整改。会出具书面通知,明确告知申请人需先行由城管部门认定并拆除楼顶违建,待恢复建筑原貌后,再重新提交申请。除非该搭建物极其轻微(如一个完全不影响结构、消防、外观的装饰物),且完全不在电梯工程范围内,业主承诺自行拆除,否则审批无法通过。
   根据《城乡规划法》的精神和审批实践,楼顶存在违章搭建,无法取得加装电梯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必须处理违建,主动拆除违章搭建。
   请你局按照法律法规处理存在的违规违纪问题,取消柏林春天增设电梯的形式审批........

 楼主| 发表于 2025-10-11 15:58 | 显示全部楼层
违规建筑还能架设电梯,电梯跨度还能超12米,南充首例,怕也是全国首例。

 楼主| 发表于 2025-10-11 16:07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的电梯井施工,需要施工单位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以及电梯安装单位需持有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类)。
电梯井施工属于建筑工程的一部分,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可以涵盖电梯井的施工。而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则是针对电梯安装这一特种设备作业的资质要求,确保电梯的安装质量和安全。这两个资质是不同方面的要求,并非是针对电梯井施工单独执行一个资质,而是在老旧小区加装电梯项目中,施工单位需要同时具备这两种资质。此外,特种作业人员(电工、焊工、架子工等)还需持证上岗,证书在有效期内且与作业类型匹配。

发表于 2025-10-11 16:42 | 显示全部楼层
纯粹在乱来嘛!

发表于 2025-10-11 17:3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违规建筑还能架设电梯,电梯跨度还能超12米,南充首例,怕也是全国首例。

发表于 2025-10-11 19:4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弄虚作假的数据成为审批依据” 违背客观事实与规则底线,“指鹿为马”  明明是失真、伪造的信息,却被当作真实、有效的依据来决策,本质上是对公平、公正原则的破坏,让公信力受损。
数据本应是反映真实情况的 “标尺”,审批则需要基于这把 “标尺” 判断合理性、可行性,可当 “标尺” 本身被篡改,后续的决策自然失去了客观基础,甚至可能变成 “为了既定结果找虚假支撑”,不仅无法发挥审批的把关作用,还可能助长投机取巧的风气。

相关部门单位,请悬崖勒马,回头是岸。

发表于 2025-10-11 19:4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南充市顺庆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楼顶有违章搭建是否能加装电梯”,《城乡规划法》本身没有直接列出某一条文来说明此情况,但该法是审批加装电梯项目的根本法律依据和原则。其核心精神决定了:存在未处理的楼顶违章搭建,无法合法加装电梯。根据《城乡规划法》审批主要依据核心原则性条款:
1. 《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
“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加装电梯属于“工程建设”,必须申请并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而审批部门在受理申请时,必须对申请主体(即该楼栋)的合法性进行审查。一栋存在未处理违法建设的建筑,其本身状态就不合法,在此基础上申请新的合法工程,在逻辑和法律上是矛盾的,不予批准。
2. 《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这条说明了违章搭建的法律后果——“限期拆除”。一个需要被“拆除”的违法建筑,本身就证明该楼栋处于违法状态。规划部门有责任先处理已有的违法问题,再考虑新的建设申请。
3. 城乡规划法旨在协调空间布局,维护公共利益和相关方面的合法权益。楼顶违建侵犯了整栋楼业主的共有权益(屋顶属于业主共有部分)、可能影响消防安全、破坏城市景观。允许其存在并再加装电梯,违背了“维护公共利益”和“公平公正”的立法本意。楼顶存在未经规划许可的搭建,为违法建设。
   申请主体(该楼栋)存在未处理的违法建设,不予受理或要求限期整改。会出具书面通知,明确告知申请人需先行由城管部门认定并拆除楼顶违建,待恢复建筑原貌后,再重新提交申请。除非该搭建物极其轻微(如一个完全不影响结构、消防、外观的装饰物),且完全不在电梯工程范围内,业主承诺自行拆除,否则审批无法通过。
   根据《城乡规划法》的精神和审批实践,楼顶存在违章搭建,无法取得加装电梯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必须处理违建,主动拆除违章搭建。
   请你局按照法律法规处理存在的违规违纪问题,取消柏林春天增设电梯的形式审批........

发表于 2025-10-12 01:1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的电梯井施工,需要施工单位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以及电梯安装单位需持有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类)。
电梯井施工属于建筑工程的一部分,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可以涵盖电梯井的施工。而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则是针对电梯安装这一特种设备作业的资质要求,确保电梯的安装质量和安全。这两个资质是不同方面的要求,并非是针对电梯井施工单独执行一个资质,而是在老旧小区加装电梯项目中,施工单位需要同时具备这两种资质。此外,特种作业人员(电工、焊工、架子工等)还需持证上岗,证书在有效期内且与作业类型匹配。

发表于 2025-10-12 07:1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柏林春天小区全体业主现就本小区园锦路16号院增设加装电梯项目的行政审批事宜,向贵局提出郑重申诉,并基于新发现的重大证据,强烈请求贵局依法撤销对该项目的相关行政审批。具体事实与理由如下:
一、项目实施主体资质存在严重缺陷,项目合法性基础已丧失;
1. 总包单位资质不合法:经查,本项目总包单位“四川金成电梯工程有限公司”自身未取得《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包含电梯安装)。该公司涉嫌通过“挂靠”方式,违规使用“山东富士制御电梯有限公司”的资质承接本项目,此举严重违反《特种设备安全法》中严禁涂改、倒卖、出租、出借许可证的强制性规定。
2. 施工分包单位无相应资质:实际负责电梯井道施工的“绵阳志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同样未取得《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其经营范围仅为建筑工程施工,无权从事涉及电梯安装的任何特种设备作业。
二、施工过程关键程序严重缺失,涉嫌违法施工;
1. 施工许可手续公示不全:自施工开始至今,“绵阳志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未在施工现场依法设立公告栏,公示本项目至关重要的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与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在未取得上述许可的情况下擅自施工,已涉嫌“无证施工”。
2. 项目信息严重不透明:施工现场同时未依法公示施工单位与监理单位的完整信息、项目规划图及效果图等关键信息,严重侵犯了全体业主的知情权与监督权,程序上存在重大瑕疵。
三、法律依据与核心诉求;
根据国家关于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相关规定,项目的实施必须建立在手续齐全、主体合法、程序合规的基础之上。现该项目因实施单位资质造假、施工手续不全,其合法性基础已不复存在。
基于以上事实,我们业主方已发现新的重大证据,证明该项目从源头即存在违法问题。
四、恳请贵局:
1. 立即对该项目行政审批的合规性进行实质性复查。
2. 依法撤销基于虚假或不完整材料所通过的相关行政审批决定。
我们坚信,惠民工程必须在法治的轨道上运行。恳请贵局高度重视,依法履职,核查并纠正上述问题,以维护法律法规的严肃性,保护我小区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共同营造一个和谐、舒适、安全的居住环境。

 楼主| 发表于 2025-10-12 15:31 | 显示全部楼层
表决未达法定标准,根据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相关规定,柏林春天小区13栋4单元安装增设电梯实际应该18户同意才符合要求,本栋楼需四分之三以上业主同意(住房约 “16.5 户”核算结果不符合户数统计的基本逻辑,需以整数作为最终统计标准),但实际符合要求的同意户数远未达标;这样的低级错误16.5户都算出来了.....可笑至极

发表于 2025-10-12 22:5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自规局这样做,是给自己挖坑,埋地雷。

 楼主| 发表于 2025-10-13 08:08 | 显示全部楼层
以后凡是安装增设加装电梯,我们都来效仿柏林春天小区13栋4单元的安装增设电梯的程序来进行,反正不符合要求的不合规、不合法的必须要求南充市顺庆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批示安装电梯......有前车之鉴为什么审批????

 楼主| 发表于 2025-10-13 08:10 | 显示全部楼层
效仿电梯程序按照柏林春天小区的审批就是了,其他的没有话说.....

 楼主| 发表于 2025-10-13 08:12 | 显示全部楼层
南充市顺庆区自然资源规划局这样审批电梯的增设安装也太草率了,太不负责任了,把国家政策,法律法规抛之脑后,太不作为了!!!!!

发表于 2025-10-13 08:2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柏林春天小区全体业主现就本小区园锦路16号院增设加装电梯项目的行政审批事宜,向贵局提出郑重申诉,并基于新发现的重大证据,强烈请求贵局依法撤销对该项目的相关行政审批。具体事实与理由如下:
一、项目实施主体资质存在严重缺陷,项目合法性基础已丧失;
1. 总包单位资质不合法:经查,本项目总包单位“四川金成电梯工程有限公司”自身未取得《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包含电梯安装)。该公司涉嫌通过“挂靠”方式,违规使用“山东富士制御电梯有限公司”的资质承接本项目,此举严重违反《特种设备安全法》中严禁涂改、倒卖、出租、出借许可证的强制性规定。
2. 施工分包单位无相应资质:实际负责电梯井道施工的“绵阳志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同样未取得《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其经营范围仅为建筑工程施工,无权从事涉及电梯安装的任何特种设备作业。
二、施工过程关键程序严重缺失,涉嫌违法施工;
1. 施工许可手续公示不全:自施工开始至今,“绵阳志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未在施工现场依法设立公告栏,公示本项目至关重要的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与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在未取得上述许可的情况下擅自施工,已涉嫌“无证施工”。
2. 项目信息严重不透明:施工现场同时未依法公示施工单位与监理单位的完整信息、项目规划图及效果图等关键信息,严重侵犯了全体业主的知情权与监督权,程序上存在重大瑕疵。
三、法律依据与核心诉求;
根据国家关于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相关规定,项目的实施必须建立在手续齐全、主体合法、程序合规的基础之上。现该项目因实施单位资质造假、施工手续不全,其合法性基础已不复存在。
基于以上事实,我们业主方已发现新的重大证据,证明该项目从源头即存在违法问题。
四、恳请贵局:
1. 立即对该项目行政审批的合规性进行实质性复查。
2. 依法撤销基于虚假或不完整材料所通过的相关行政审批决定。
我们坚信,惠民工程必须在法治的轨道上运行。恳请贵局高度重视,依法履职,核查并纠正上述问题,以维护法律法规的严肃性,保护我小区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共同营造一个和谐、舒适、安全的居住环境。

 楼主| 发表于 2025-10-13 08:48 | 显示全部楼层
    顺庆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四川安装电梯的公司那么多,比如四川省广大电梯有限公司、四川思瑞普电梯有限公司、四川鑫永顺电梯工程有限公司、成都奥菱电梯工程有限公司、绵阳幸福加装电梯有限公司等等,这些电梯安装公司随便一家的注册资本都是500万以上,都是具备一定实力的安装电梯资质的公司。一个注册资本认缴才300万的挂靠公司,来南充通过各种关系多次被南充相关部门处罚,连一个小小的电梯井都需要分包给资质不符的绵阳志盛工程有限公司来搞电梯井,这个不是相互间通过各种不正当的人脉关系在搞鬼吗?从柏林春天小区业主提供的信息和不合法程序的审批资料里都明显的看出,这些关联单位、企业、个人是在套取政府的补贴....

发表于 2025-10-13 22:1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自然规划局请你们给柏林春天小区业主解释一下以下问题
一、请问自然规划局领导:你们批准13栋4单元把电梯安装到对面距离11栋4单元1.8米的位置就没有地下车库了吗?是真的移至地下车库外的了吗?你们批准电梯安装现在的位置明明白白有地下车库,你们居然说它没有,甚至还说现在安装电梯的位置在车库外,这是为什么呢?请你们给一个合理的解释
二、自然规划局领导:你们也知道连廊过分长,应该是南充市安装电梯首例连廊的长度吧,你们都知道它过分长,为什么还要批?为什么?就因为你们的形式审批导致占挤了消防空间,危及其他业主的生命及财产安全,为什么你们现在就可以置之不理呢?为什么你们就可以推卸责任呢?为了13栋4单元安装电梯就不管不顾其他业主生命财产安全,切身利益、合法权利了吗?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给你们的特权吗?
三、既然你们自然规划局领导于2024年8月9日、9月12日进行现场踏勘,现场又是怎么显示属实,怎么个符合法律法规了呢?是不是安装电梯不用公示,这样也符合法律法规?安装电梯是不是可以随意安在那个位置,不用和任何其他业主沟通这样也符合法律法规吗?安装电梯是不是可以随意占用小区主要通道,小区绿化、公共区域、休闲娱乐场所,仍然不需要和任何业主沟通和开个业主大会表决,在你们眼里依然符合法律法规?
四、自然规划局你们是怎样本着尊重业主意见、因地制宜的原则对该部电梯进行了规划审查备案到11栋4单元1.8处现在安装电梯的位置,是随意吗?是强行?是霸占?这些是你们审批的做法吗?
五、既然住宅加装电梯是新生事物,原建筑并未预留电梯井位置,新增电梯必然会打破原有空间格局,就可以随意占挤消防通道,霸占小区公共空间,通道、绿化?你们为了13栋4单元安装电梯就其他业主的生命财产安全、合法权益、切身利益就不管不顾了吗?这是法律法规的那一条,哪一款规定的呢?
六 、你们说我们反应的一切问题都不属于你们管,那你们为什么要叫13栋4单元安装电梯在小区的公共空间及区域,绿化,主要通道,休闲娱乐场所,还占挤消防通道,威及其他业主的生命及财产安全,霸占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柏林春天小区只有13栋4单元业主吗?
七、你们每时每刻都叫我们去“两调一诉”解决,这一切问题不是你们形式审批造成的吗?为什么要我们去“两调一诉”解决呢?
八、不管怎样柏林春天小区业主都会维护自身合法权利,维护生命及财产安全
九、请南充市自然规划局各位领导在本次安装电梯事件中本着公平、公义来维护每一位业主的合法权益,生命及财产安全。

发表于 2025-10-13 22:1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自然规划局请你们给柏林春天小区业主解释一下以下问题
一、请问自然规划局领导:你们批准13栋4单元把电梯安装到对面距离11栋4单元1.8米的位置就没有地下车库了吗?是真的移至地下车库外的了吗?你们批准电梯安装现在的位置明明白白有地下车库,你们居然说它没有,甚至还说现在安装电梯的位置在车库外,这是为什么呢?请你们给一个合理的解释
二、自然规划局领导:你们也知道连廊过分长,应该是南充市安装电梯首例连廊的长度吧,你们都知道它过分长,为什么还要批?为什么?就因为你们的形式审批导致占挤了消防空间,危及其他业主的生命及财产安全,为什么你们现在就可以置之不理呢?为什么你们就可以推卸责任呢?为了13栋4单元安装电梯就不管不顾其他业主生命财产安全,切身利益、合法权利了吗?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给你们的特权吗?
三、既然你们自然规划局领导于2024年8月9日、9月12日进行现场踏勘,现场又是怎么显示属实,怎么个符合法律法规了呢?是不是安装电梯不用公示,这样也符合法律法规?安装电梯是不是可以随意安在那个位置,不用和任何其他业主沟通这样也符合法律法规吗?安装电梯是不是可以随意占用小区主要通道,小区绿化、公共区域、休闲娱乐场所,仍然不需要和任何业主沟通和开个业主大会表决,在你们眼里依然符合法律法规?
四、自然规划局你们是怎样本着尊重业主意见、因地制宜的原则对该部电梯进行了规划审查备案到11栋4单元1.8处现在安装电梯的位置,是随意吗?是强行?是霸占?这些是你们审批的做法吗?
五、既然住宅加装电梯是新生事物,原建筑并未预留电梯井位置,新增电梯必然会打破原有空间格局,就可以随意占挤消防通道,霸占小区公共空间,通道、绿化?你们为了13栋4单元安装电梯就其他业主的生命财产安全、合法权益、切身利益就不管不顾了吗?这是法律法规的那一条,哪一款规定的呢?
六 、你们说我们反应的一切问题都不属于你们管,那你们为什么要叫13栋4单元安装电梯在小区的公共空间及区域,绿化,主要通道,休闲娱乐场所,还占挤消防通道,威及其他业主的生命及财产安全,霸占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柏林春天小区只有13栋4单元业主吗?
七、你们每时每刻都叫我们去“两调一诉”解决,这一切问题不是你们形式审批造成的吗?为什么要我们去“两调一诉”解决呢?
八、不管怎样柏林春天小区业主都会维护自身合法权利,维护生命及财产安全
九、请南充市自然规划局各位领导在本次安装电梯事件中本着公平、公义来维护每一位业主的合法权益,生命及财产安全。

发表于 2025-10-13 23:42 | 显示全部楼层
梯商洗白违章建筑,制造社会矛盾

发表于 2025-10-14 07:5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自然规划局请你们给柏林春天小区业主解释一下以下问题
一、请问自然规划局领导:你们批准13栋4单元把电梯安装到对面距离11栋4单元1.8米的位置就没有地下车库了吗?是真的移至地下车库外的了吗?你们批准电梯安装现在的位置明明白白有地下车库,你们居然说它没有,甚至还说现在安装电梯的位置在车库外,这是为什么呢?请你们给一个合理的解释
二、自然规划局领导:你们也知道连廊过分长,应该是南充市安装电梯首例连廊的长度吧,你们都知道它过分长,为什么还要批?为什么?就因为你们的形式审批导致占挤了消防空间,危及其他业主的生命及财产安全,为什么你们现在就可以置之不理呢?为什么你们就可以推卸责任呢?为了13栋4单元安装电梯就不管不顾其他业主生命财产安全,切身利益、合法权利了吗?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给你们的特权吗?
三、既然你们自然规划局领导于2024年8月9日、9月12日进行现场踏勘,现场又是怎么显示属实,怎么个符合法律法规了呢?是不是安装电梯不用公示,这样也符合法律法规?安装电梯是不是可以随意安在那个位置,不用和任何其他业主沟通这样也符合法律法规吗?安装电梯是不是可以随意占用小区主要通道,小区绿化、公共区域、休闲娱乐场所,仍然不需要和任何业主沟通和开个业主大会表决,在你们眼里依然符合法律法规?
四、自然规划局你们是怎样本着尊重业主意见、因地制宜的原则对该部电梯进行了规划审查备案到11栋4单元1.8处现在安装电梯的位置,是随意吗?是强行?是霸占?这些是你们审批的做法吗?
五、既然住宅加装电梯是新生事物,原建筑并未预留电梯井位置,新增电梯必然会打破原有空间格局,就可以随意占挤消防通道,霸占小区公共空间,通道、绿化?你们为了13栋4单元安装电梯就其他业主的生命财产安全、合法权益、切身利益就不管不顾了吗?这是法律法规的那一条,哪一款规定的呢?
六 、你们说我们反应的一切问题都不属于你们管,那你们为什么要叫13栋4单元安装电梯在小区的公共空间及区域,绿化,主要通道,休闲娱乐场所,还占挤消防通道,威及其他业主的生命及财产安全,霸占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柏林春天小区只有13栋4单元业主吗?
七、你们每时每刻都叫我们去“两调一诉”解决,这一切问题不是你们形式审批造成的吗?为什么要我们去“两调一诉”解决呢?
八、不管怎样柏林春天小区业主都会维护自身合法权利,维护生命及财产安全
九、请南充市自然规划局各位领导在本次安装电梯事件中本着公平、公义来维护每一位业主的合法权益,生命及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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