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的要求,洪雅坤元农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委托四川盛德易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对“洪雅县总岗山水库灌区改造工程”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洪雅县总岗山水库灌区改造工程 (2)建设单位:洪雅坤元农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3)建设性质:改建 (4)建设地点:洪雅县东岳镇、槽渔滩镇、柳江镇、将军镇、余坪镇、止戈镇、中保镇、中山镇 (5)总投资:20000万元 (6)项目概况:项目建设充分利用现有设施和条件,对总岗山水库灌区进行改造,主要为提供供水和灌溉保障,水库总库容3369万立方米,有效库容2254万立方米,供水规模为10000t/d,灌溉农田面积6.35万亩。主要建设内容括规划范围内整治农村小型农田灌溉水源工程山坪塘103口,改建灌溉渠道43.23km,排灌渠90.16km及配套基础设施。防洪堤坝加固、水域治理、溢洪道完善加固、渠道闸门自动化控制改造,并配套建设水质监测、安全监测等智慧工程,以及水库管理设施和供配电设施改造。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洪雅坤元农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四川省眉山市洪雅县止戈镇止戈大道一段15号2楼1号 联系人:叶工 联系电话:15984339618 邮箱:/ 邮编:620300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四川盛德易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武科西一路78号 邮编:610000 联系人:肖工 联系电话:15756367789 邮箱:496591764@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五、提交公众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选择以下方式中的一种或多种提出意见: (1)向现场工作人员进行口头建议 (2)以电话、短信的形式发送给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 (3)采取书面形式将意见已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给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 六、公示时间 自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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