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完善党内法规,增强党内法规权威性和执行力”。党内法规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增强党内法规执行力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关键环节,是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坚强领导核心的必然要求。
着力于筑牢执行的制度根基。良法是善治的前提,增强党内法规执行力,首要在“法”本身。党内法规制度体系是否科学、完备、协调,直接决定了其是否可执行、易执行、能执行到位。一是应坚持科学立规。党内法规的创制必须深刻反映并自觉遵循共产党执政规律、党的建设规律以及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在规划与草案起草阶段,应当进行充分的需求论证和深入的调查研究,开展系统的可行性评估,确保党内法规内容紧密契合管党治党的实践需求,精准针对突出问题,并能够提供具有现实可操作性的解决方案。二是应注重系统集成。党内法规制度是一个有机整体,增强党内法规执行力必须着眼于体系的系统性与协同性。要加强顶层设计,做好各领域、各层级、各类型党内法规的统筹规划,及时清理、修订、废止与上位法冲突、与时代发展脱节或不适应实践要求的法规文件,确保法规体系内部和谐统一,避免交叉重复、相互掣肘甚至出现“制度打架”现象。三是应强化配套建设。在主干性法规颁布后,需及时跟进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解释答复与配套办法等,构建系统化的支撑体系,实现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闭环管理。同时,应注重促进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之间的有效衔接与协调,确保两个规范体系在实施过程中相互配合、协同一致,避免因制度差异引发执行层面的困惑或冲突。
着力于强化执行的外部约束。“徒法不足以自行”,增强党内法规执行力需要有强有力的监督和严厉的问责作为保障。监督问责是连接制度规定与行为实践的桥梁,是防止“破窗效应”、维护党内法规权威的关键手段。一是健全立体化、多元化的监督体系。应当推动党内监督、国家监察、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各类监督力量系统集成、协同高效,切实增强监督合力。尤其要突出强化上级党组织对下级党组织法规执行情况的常态化监督,综合运用巡视巡察、专项督查、履职考核等多种方式,及时精准地发现和纠正执行不力、选择变通、搞变通等突出问题。二是强化问责的严肃性与精准性。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对于违反和破坏党内法规的行为,必须坚持“零容忍”态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要精准界定责任,区分集体责任与个人责任、主要领导责任与重要领导责任,做到权责一致、错责相当。三是推动监督问责的常态化与长效化。监督问责不能是一阵风,而应融入日常、抓在经常。要建立健全常态化的监督检查机制和快速反应的问题查处机制,使监督无死角、问责不停歇。
着力于涵养执行的内在自觉。制度执行的深层动力往往源于文化。党内政治文化是党员对党内法规价值认同、情感认同和行为认同的心理基础,对增强党内法规执行力的影响更具根本性和持久性。一是要通过深化思想理论武装,应使党员深刻体会到,党内法规本质上是党的统一意志和内在要求的具体化,其目的在于保障党的团结统一与先进纯洁,而非简单的外部约束,进而从思想根源上夯实遵规守纪的自觉性。二是要坚决抵制和反对关系学、厚黑学、官场术等庸俗腐朽的政治文化。坚决抵制搞两面派、做两面人,坚决反对弄虚作假、虚报浮夸,坚决破除拉帮结派、团团伙伙,坚决摒弃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要充分发挥党内政治生活的锤炼作用,用好批评与自我批评这一利器,持续净化党内政治生态,从根本上铲除不良作风滋生蔓延的土壤。三是要培育和强化全党的制度意识、规矩意识。要将党内法规教育纳入党员干部教育体系,作为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干部培训、组织生活的重要内容,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深刻理解党内法规的核心要义和精神实质,清楚行为边界和底线红线,养成在制度轨道上行事、在规矩约束下工作的习惯。
着力于夯实执行的实践基础。如果党内法规执行者能力不足或保障条件欠缺,党内法规执行力会大打折扣,因而,增强党内法规执行力更根本的是要依靠执行主体自身的能力和必要的资源保障。一是提升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执规能力。党内法规的执行,最终要依靠广大党员干部去推动和落实。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培训,提高他们运用党内法规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善于在复杂局面和矛盾冲突中坚持原则、依规处置。二是健全组织保障和工作机制。要明确各级党组织在党内法规执行中的主体责任,特别是党委(党组)要负总责,书记要承担第一责任人责任,同时配齐配强执规工作力量,特别是在基层,要解决机构、编制、人员等实际问题,确保执规工作有机构承担、有人员落实。三是强化资源投入和技术支撑。必要的经费、设备等物质保障是执行工作的基础。要加大对党内法规学习宣传、教育培训、监督检查、评估问责等工作的经费投入。要积极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建设党内法规数据库、执行管理平台等,提高法规查询、信息共享、过程监控、效果评估的智能化水平,为提升执行力提供强大的科技赋能。
总之,增强党内法规执行力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多措并举、协同发力。通过着力于制度体系本身的质量、监督问责的刚性、党内政治文化的浸润以及执行能力与保障的支撑,四位一体、共同作用,方能有效打通党内法规执行的“最后一公里”,真正提升依规治党水平。
(作者单位:四川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党内法规基层执行力建设的创新机制与实践路径研究”(24CDJ056)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