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屋距高速不足一米对生产生活及身体健康的影响如同住在工地(公路上),(由于长期不法安居,房主王道光老人己于9月30号摔倒骨折,现再次入渠县中医院手术治疗,在施工三年中己经多次入院抢救治疗,有所有证据)还没有影响?
2.近30年的砖混结构十几米高的(施工前不做任何保护措施)老房造成实质性伤害后加固有何意义?
3.说的确保居住安全,你们为什么拒绝出一个书面的给屋主,谁又能给居住安全的保证呢?县高速办回复中推给说岩峰镇政府和高速公司(而岩峰镇政府给县高速办的报告是有严重的安全隐患,建议拆迁)
4.把百姓的房子挖裂了,还要房主出垫2500鉴定费合理吗?
5.高速办在这里回复的是业主单位和岩峰镇评估的不是D级、房屋在没有权危的专业机大构法定鉴定结果的前提下能轻言断定吗?这是岩峰镇政府的评估吗?
6.一在的喊两位年近八旬老人(农民百姓)走法律程序,可行吗?有能力走吗?县人民政府高速办能为人民争取合法权益吗…~?
结:据所有资料(有据)汇集可见,县高速办及镇政府包括我们村上都知道房子距高速公路实在太近切高于公路约4米,对公路的安全及房主的生产生活身体健康都有极大的影响,而镇广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只到现在为止只有村上镇上的领导实际现场进入房屋内几次察看)不知道出于什么原因视而不见不于拆迁,县高速协调办协调不了难道只有漠视牺牲百姓的利益为代价吗?(或者只有走法律程序?协调办的意义在那?对于底层百姓特别是没有能力走法律程序老人这些弱示群体的合法权益谁来保护?)来推动保证工程的进度。又怕担责现在又向岩峰镇政府上推说。有据/有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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