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兴影视城安置小区103栋某住户,长期将其三居室房屋专门用于饲养多条中大型犬只。该房屋无人日常居住,实为犬只饲养场所。住户存在明显的不当饲养行为,对犬只缺乏基本管理,导致犬只长期处于焦虑状态。更为严重的是,其行为已带有故意放任、持续制造噪音干扰周边居民生活的性质,对社区安宁造成严重影响。
该户所养犬只常年于夜间不定时狂吠,呈现间断性、持续性特征,噪音污染问题异常突出。此情况已持续数年,导致周边居民长期无法安眠,身心健康与日常生活品质受到严重损害。
本小区属拆迁安置小区,居民多为原邻里熟人。尽管大家对此事怨声载道,但因顾及情面,多数居民未便强烈反映。然而,该犬吠问题已明确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关于“社会生活噪声”的规定,构成对他人正常生活的违法干扰。
此前,曾有居民通过12345政务服务热线反映此事。派出所民警虽上门核实并促使该住户暂时将犬只寄养至乡下,但问题并未得到根治——夜间狂吠现象依旧,扰民问题未获任何实质性改善。
鉴于该行为已严重破坏公共居住环境与社区和谐,且前期处置未能有效解决问题,我们恳请相关职能部门依法采取有力措施,从根本上彻底解决这一长期存在的犬只扰民问题,还居民一个安宁、和谐的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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