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校园门口五十米范围内不得摆摊设点和从事妨碍教学秩序或者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其他营业活动。”这是《四川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的条文。教高中语文的高级教师:《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或《四川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哪一条规定学校两侧不允许设置停车点,或临时停车点?南充市顺庆区西城街道办事处的回复“为缓解学生及家长和周边商铺停车难问题,我办联合学校、交警、城管等相关部门在紧临学校两侧设置了临时停车点”没有违反任何法律法规,设置临时停车点极大的保护了未成年人,是正确的。一个门前和门两旁都没弄明白的高中语文老师,还好意思歪曲法律来问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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