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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1日后,认定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还以户口一刀切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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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0-22 13: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以农村户口一刀切的工作方式,来认定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2025年5月1日前,违反相关多项政策。2025年5月1日以后属于违法,希望西充县人民政府倾听民意,改变错误做法。村委会不接收,不认定进城落户农民工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违反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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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0-23 12:08 | 显示全部楼层
1、在社保政策允许的条件下,达到退休年龄的村民一次性购买社保,一定要村民把户口迁出进城落户。而我国广东省等省份,遵守《社会保险法》规定,达到退休年龄的临时工村民一次性买社保,不需要把农村户口迁出,为什么?
2、在外省进厂打工的村民,交了社保,达到退休年龄依法办理了正常退休领工资,为什么不用迁出农村户口?同时村委会直接认定他们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
3、农村土地已经确权,进城落户的村民,我们地方政府搞一刀切的户籍政策,未被认定为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违国家政策设计初心。
4、国家有“三农”政策方向,地方寻求工作操作简单,漠视进城落户农民工利益,应该得到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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