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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群众呼声] 咨询南充市国土局,开发拆迁建房的土地,只要没建,可以挪作它用也不算改变土地性...[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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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0-24 09: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顺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就大桥头停车场在回复网友的问题时说:“未修筑永久固定建筑和对土地进行开挖”,“改变规划用途另作它用”“并未改变该宗土地性质”,请问经拆迁或购买的国有土地,用途是房地产开发,虽然把房子拆了或已购得土地,只要没开挖就不算改变土地的性质吗? 1024.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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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0-30 11:18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已收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建设单位应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使用土地。据核实,该地块存在复杂历史纠纷导致长期未开发,现场为硬化地面、无固定建构筑物。因该地块未实施建设行为,不属于改变土地性质。
谢谢您对土地利用工作的关心,祝您生活愉快。
                                                                                      南充市顺庆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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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10-24 10:0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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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0-24 10:35 | 显示全部楼层
模范街口(滨江路)临时停车场关了

发表于 2025-10-24 11:11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土地只要不是用于最初的用途,就是改变不了土地使用性质!

发表于 2025-10-24 11:1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992023 发表于 2025-10-24 10:35
模范街口(滨江路)临时停车场关了

就是!为什么这个老桥头停车场还在经营?!请问:顺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如果没有利益关系,为什么会有这么大的区别?!

发表于 2025-10-24 11:1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模范街口(滨江路)的停车场都初关了,为什么这个老桥头停车场还在继续违规收取停车费,到底顺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得了多少好处,否则,你们敢违反法律法规,给该停车场颁发营业执照,并允许其乱收费。

 楼主| 发表于 2025-10-24 15:40 | 显示全部楼层
购买的国有土地,没有开发,三年后是否可以收回国有另行拍卖?

发表于 2025-10-24 20:2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企业原因导致的闲置土地,若连续两年未开发建设,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可报经政府批准后无偿收回。

发表于 2025-10-25 09:0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将土地收回,也不能做停车场用。

发表于 2025-10-25 10:26 | 显示全部楼层
野孤狼 发表于 2025-10-24 11:13
就是!为什么这个老桥头停车场还在经营?!请问:顺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如果没有利益关系,为什么会有这 ...

发表于 2025-10-25 10:28 | 显示全部楼层
卖灰面的与卖石灰的......,就是这门简单

 楼主| 发表于 2025-10-26 10:05 | 显示全部楼层
2399578314 发表于 2025-10-24 20:26
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企业原因导致的闲置土地,若连续两年未开发建设,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可报经 ...

闲置土地,是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超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或者划拨决定书约定、规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国有建设用地。

发表于 2025-10-26 11:38 | 显示全部楼层
地势低洼,不宜用作停车场经营。看墙上的广告。
收回土地也是讲政策、讲实际原因的,不是一概而论。如果“强制性”的,滨江路这边未按规划建设超时,早就收回土地了

发表于 2025-10-26 11:58 | 显示全部楼层
看到那边停车场关了后,才明白“穷追不舍”的原因
论坛增加活跃气氛

 楼主| 发表于 2025-10-27 07:31 | 显示全部楼层
992023 发表于 2025-10-26 11:58
看到那边停车场关了后,才明白“穷追不舍”的原因
论坛增加活跃气氛

关键是闲置土地,国家是不是应当按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处理呀

发表于 2025-10-27 11:07 | 显示全部楼层
山野村夫. 发表于 2025-10-27 07:31
关键是闲置土地,国家是不是应当按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处理呀

查文件

发表于 2025-10-30 12:02 | 显示全部楼层
顺庆区自规局 发表于 2025-10-30 11:18
网友: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已收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建设单位应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使用土地。 ...

很明显是官官相卫!如果在顺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回复网友之前,他们回答肯定是属于改变土地使用性质。

发表于 2025-10-30 12:04 | 显示全部楼层
顺庆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回复,让我看到了现实版的官官相卫!如果在顺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回复网友之前,他们回答肯定是属于改变土地使用性质。

发表于 2025-11-18 09:14 | 显示全部楼层
民生诉求前的敷衍与不作为;       
    近一年来,南充顺庆区规划局在回应群众电梯安装等合理诉求时,不仅凭空“创造”出多个敷衍套路的“新名词”,更抛出违背常理的歪理,将履职不作为演绎得淋漓尽致,让遵纪守法的普通百姓寒心不已。    规划局的“新名词”套路层层叠叠:“选择性回复”专挑无关痛痒的细节避重就轻,对群众投诉的核心问题视而不见;“形式审批”徒有完整流程,却完全脱离民生实际,沦为走过场的空架子;“自由选择电梯安装位置”纯属忽悠人的空话,群众按规定选定的合规位置被随意否决,所谓“自由”不过是镜花水月;而“千篇一律的套话”“复制粘贴式回复”,更是将群众的迫切诉求当儿戏,模板化的官样文章里看不到半分解决问题的诚意。    更令人无法接受的是,规划局还拿出荒诞歪理搪塞群众:声称“四周没有封闭的搭建不属于违建”“没有被处罚的搭建不属于违规”,无视规划管理的核心原则与民生安全底线。这些说辞不仅混淆了违建认定的法定标准,更暴露了其履职尽责的缺位——对真正的违规乱象视而不见,却对群众的合理诉求百般刁难。    这些“新名词”不是创新,这些歪理不是依据,而是推诿塞责的遮羞布、不作为乱作为的挡箭牌。顺庆区规划局作为职能部门,本应依法履职、回应民声,却用套路与歪理回避问题、敷衍群众,既违背了为民服务的宗旨,也损害了政府部门的公信力。希望相关监管部门能正视这些乱象,督促规划局摒弃套路、纠正歪理,拿出切实行动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别让民生工程在敷衍中搁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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