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阅读: 2557|评论: 7

[群众呼声] 中央土地延包政策解读,目前未被认定为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可以继续延包土地吗[已回复]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5-10-24 12: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25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体经济组织法》生效后,我们南充、西充政府部门什么时候开展“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定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一条 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前款规定的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照前款规定相应延长。我们老百姓该怎么解读?
   土地已确权,但因户口迁进城,未被认定为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可以继续延包土地30年吗?
   我们政府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可以解答一下吗?

打赏

微信扫一扫,转发朋友圈

已有 0 人转发至微信朋友圈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发表于 2025-10-29 15:14 | 显示全部楼层
群众您好!针对您提出的问题现解答如下:(一)我县已于2020年-2021年开展了全县279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定工作,并实行动态调整。 (二)进城落户、进城落户并且购买了社保的居民是否取得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四川省农村集体经济条例》等相关规定民主确定。 (三)进城落户的居民二轮土地到期后是否继续延包三十年将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民主确定。
满意(1)
不满意(0)

发表于 2025-10-24 19:0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25-10-25 08:12 | 显示全部楼层
问的好!

发表于 2025-10-25 11:59 | 显示全部楼层
漠视进城落户农民工的权利。违背中央、国务院,农业农村部的政策指示。
12.jpg

 楼主| 发表于 2025-11-2 11:34 | 显示全部楼层
西充县农牧业局 发表于 2025-10-29 15:14
群众您好!针对您提出的问题现解答如下:(一)我县已于2020年-2021年开展了全县279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

所谓延包,就是原包户主不变才叫延包吧。
很多买了社保、打工退了休的村民,已经直接认定为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了。进城落户的村民为什么不被认定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楼主| 发表于 2025-11-2 11:44 | 显示全部楼层
法就是法,具有严谨的、权威性的,不容村自治组织讨论!任何社会组织活动,都不可以违法。依法治村,刻不容缓!

 楼主| 发表于 2025-11-2 12:21 | 显示全部楼层
西充县农牧业局 发表于 2025-10-29 15:14
群众您好!针对您提出的问题现解答如下:(一)我县已于2020年-2021年开展了全县279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

2016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对成员身份确认作出专门部署,要求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尊重历史、兼顾现实、程序规范、群众认可的原则,统筹考虑户籍关系、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对集体积累的贡献等因素,探索在群众民主协商基础上确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具体程序、标准和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登记备案机制。2018年1月2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中明确提到:要维护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引导进城落户农民依法自愿有偿转让上述权益。根据2025年5月1日已经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第二章第十一条,第十八条规定,本人从大全镇罗家坝村当兵迁出户口后,户口已经分户。今天,我们的土地承包证,宅基地证还在有效期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我们还是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我们应该被认定为西充县大全镇水旱坝村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村委会和镇政府为什么不认定?根据2021年7月29日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的《四川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条例》第二章第九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应当依据法律、法规,按照尊重历史、兼顾现实、程序规范、群众认可的原则,统筹考虑农村土地承包关系、户籍关系,可以兼顾对集体积累的贡献等因素,通过民主程序进行确认”。
        不知道西充县农业农村局是怎样执行的?一个村,1/3的人都没有被确认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搞户籍一刀切不可取啊。
高级模式 自动排版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