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鉴定当守公正底线,岂能容“拉偏架”寒了人心? 司法鉴定是司法公正的“技术防线”,法医则是这条防线的守护者,手中的专业权柄承载着当事人对公平正义的最后期待。然而,通江县人民法院法医姚光荣在相关鉴定中的履职争议,却让这份期待蒙上阴影——当鉴定偏离了客观中立的轨道,当专业沦为“拉偏架”的工具,不仅会损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更会刺痛公众对司法公正的信任。 何某与医院的纠纷中,鉴定本应是厘清责任的“标尺”,却因明显的偏差成了新的矛盾焦点。从鉴定项目来看,宫外孕手术中切除输卵管是临床救治的必要手段,并非医疗过错导致的伤残,这是基本的医学常识,也是责任认定的关键前提。可姚光荣法医却将这种治疗性操作纳入伤残等级鉴定,如同把“切除病变胆囊”等同于“医疗事故伤残”,既违背医学逻辑,更无视案件核心争议——医院是否对宫外孕的发生或诊疗存在责任。这种偏离本质的鉴定方向,让医院陷入“无过错却要担责”的困境,怎能不让人质疑其公正性? 更令人难以接受的是,鉴定流程的合规性与法医的中立性均出现明显瑕疵。一方面,成都清源司法所的鉴定未以何某在涉事医院的原始病历为依据,脱离关键诊疗记录的鉴定,如同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合法性本就存疑;另一方面,姚光荣作为法院法医,本应秉持中立立场,却被指既参与相关程序又变相为一方“站台”,违背了“不能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的基本司法原则。法医的职责是用专业还原事实,而非带着偏向性为某一方“找依据”,这种角色的错位,让鉴定失去了应有的公信力。 医疗纠纷中,医院与患者本就处于需要专业力量平衡的局面,司法鉴定正是这份平衡的关键。可当鉴定人丢掉了“客观中立”的初心,用专业知识为争议“添堵”而非“解结”,伤害的远不止某一方的权益。对医院而言,无端背负本不该有的责任,是对正常医疗秩序的干扰;对患者而言,依靠偏离公正的鉴定寻求“维权”,最终也难以获得真正的正义;而对司法公信力来说,每一次“拉偏架”的鉴定,都是一次沉重的消耗——公众眼中,法医的白大褂里裹着的应是公正之心,而非偏私之念。 我们期待的司法鉴定,是用专业拨开迷雾,让真相水落石出;我们信赖的法医,是坚守底线的“正义摆渡人”,而非左右倾斜的“偏航者”。希望相关部门能正视这份争议,彻查鉴定中的程序与实体问题,还当事人一个公道,也让司法鉴定回归“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本源——唯有守住公正底线,才能不让专业寒了人心,不让司法失去温度。 质问人:卓铸成,13881662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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