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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群众呼声] 柏林春天小区违规增设电梯的答复说明《五》[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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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0-28 17: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柏林春天”小区业主回复
                           顺庆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加装电梯争议的答复《
顺庆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柏林春天”小区业主通过麻辣社区反映13栋4单元加装电梯相关问题(含动议表决资料存疑、占用公共空间及消防通道、影响通风采光与隐私、楼顶违法搭建、施工公司无资质等),现依据《信访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规定,就贵局回复内容及履职情况,就2025年10月28日的回复答复如下:
一、对贵局回复及履职的异议
贵局在2025年10月28日论坛回复中称“已通过论坛回复、当面沟通等方式答复相关问题”,但该回复仅将此前在麻辣论坛的回复全部截图再次提交,未新增实质性内容、未解决核心争议,具体问题如下:
1重复截图未回应核心诉求:2025年9月4日、9月5日、9月11日、10月13日、10月14日,小区业主向贵局提出的需由贵局处理的问题,贵局此前已存在选择性回复问题;而10月28日回复未针对这些未解决的核心问题补充答复,仅将过往论坛回复全部截图重复提交—既未明确“施工资质是否合规”“楼顶搭建是否属违建”等关键结论,也未回应加装电梯业主“动议表决存在两个不同版本”的质疑;尤其关于楼顶违规搭建,贵局此前称“不属自身职责”并交由城管执法局核查,至今已逾一月仍无反馈,此次重复截图的回复方式,本质是逃避法定责任。
2当面沟通无有效凭证:2025年9月9日、9月30日与反对方业主代表的当面沟通,贵局未出具书面纪要,无沟通内容、处理结论及双方签字确认记录,沟通效力与过程无法追溯,业主合法诉求未获明确回应。
3关键问题缺核查依据:对“加装电梯是否占用消防通道”“动议表决程序是否合法”等直接影响业主权益的问题,贵局仅以“已答复”回避实质性认定,未附任何核查依据(如消防部门复函、表决签字原件核验记录、施工资质备案查询结果等),重复截图的回复更未补充此类关键依据,答复缺乏法律效力支撑。
4法定职责存在转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贵局对“违法搭建”“违规占用消防通道”等问题负有法定查处职责,需先完成行政认定,再引导群众通过司法途径维权;但贵局未先认定“是否违法”,便让业主直接向法院主张权利,此次重复截图回复仍未纠正该问题,属于转嫁行政职责,违背法定流程。
5信访回复不符法定要求:依据《信访工作条例》第二十八条“对信访人提出的事项,行政机关应当逐一回应,不可选择性回复,需出具书面处理意见并说明理由”,贵局10月28日重复截图的回复,未逐一回应业主未解决的诉求,未出具规范书面意见,未完整履行行政职责。
二、对贵局的履职要求
现要求贵局自收到本答复之日起,在法定期限内完成以下事项:
1提供2025年8月28日至10月11日期间4次论坛回复的完整截图(需清晰显示账号官方认证信息、回复全部内容、发布时间),并加盖贵局公章确认真实性,杜绝截取碎片化内容;同时针对10月28日重复截图回复中未解决的核心问题,补充出具书面答复。
2出具2025年9月9日、9月30日与业主代表当面沟通的书面纪要(需明确载明沟通议题、贵局初步处理方案、业主代表核心意见及双方签字确认);同时单独出具“楼顶搭建是否属违法建设”“施工公司资质是否符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加装电梯是否占用消防通道”的书面认定意见,并附核查时调取的全部材料复印件(如施工公司资质证书、消防部门专项验收文件、小区原始规划图纸等),确保认定依据可追溯。
3若上述事项逾期未完成,需向小区业主出具书面说明,明确告知延迟理由及具体完成时限,且延迟时限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行政办理工作日标准,严禁无限期拖延。
三、法律依据与业主后续权利
1法律依据:本答复依据《信访工作条例》第四十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发现有关机关未按规定办理信访事项的,应当及时督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行政机关依法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的,应当说明理由”等法律法规,具备合法效力。
2后续权利:小区业主明确要求,对本次加装电梯项目中不符合规划程序、存在合法性与合规性问题的行政审批,贵局必须依法予以取消;若贵局未在约定期限内履行本答复所列要求(含取消违规审批、出具书面认定等),小区业主将通过法定途径维权,包括但不限于向南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申请信访督办、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并依法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行政责任的权利。
                                          “柏林春天”小区业主
                                           2025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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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1-5 14:22 | 显示全部楼层
针对你们反映的问题我局已多次当面协调并多次书面回复,如果对电梯审批还有异议请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解决。感谢你的理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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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0-28 21:31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自规局领导,睁大眼睛看看,你们就是这样为老百姓办实事的吗?请问你们的原则性在哪里?入党的初心在哪里?

 楼主| 发表于 2025-10-28 21:3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顺庆区规划局,对柏林春天小区违规操作增设加装电梯的审批,属于行式审批,真的是应该取消,不能让违规违法行为继续蔓延,规划局坑害老百姓,这样的行为动机,太不地道了,同在一个市区,低头不见抬头见,遇到多尴尬嘛?顺庆区规划局现在取消形式审批,我们一样是朋友的……

 楼主| 发表于 2025-10-29 08:10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管怎么说,违规违纪的问题要不折不扣的说明解决,这个电梯如果安装在你家旁边来受罪受苦,这样来惠民,说得过去吗,你会答应这样吗,换位思考......

 楼主| 发表于 2025-10-29 08:15 | 显示全部楼层
小区业主向贵局提出的需由贵局处理的问题,贵局此前已存在选择性回复问题;而10月28日回复未针对这些未解决的核心问题补充答复,仅将过往论坛回复全部截图重复提交—既未明确“施工资质是否合规”“楼顶搭建是否属违建”等关键结论,也未回应加装电梯业主“动议表决存在两个不同版本”的质疑;尤其关于楼顶违规搭建,贵局此前称“不属自身职责”并交由城管执法局核查,至今已逾一月仍无反馈,此次重复截图的回复方式,本质是逃避法定责任。

发表于 2025-10-29 09:4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自然规划局回复不面对问题焦点,避重就轻。面对网友提出的审批过程中的核心违规,避而不答!

发表于 2025-10-29 15:41 | 显示全部楼层
    自然规划局:首先我们小区业主充分理解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是一项惠民举措,能为业主家中的老人、孩子及日常生活带来便利。我们并非不懂此理,也非无理取闹或心怀嫉妒之人。我们无意在此争辩,只希望在本次加装电梯过程中,确保程序合法合规,全面保障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维护小区的生命财产安全与和谐。

     其次请问:您们每次的答复是否真正基于为人民服务、解决实际问题的原则吗?你们一再推脱责任,这也不属于你们管,那也不属于你们管,那么,在本次电梯安装项目中,究竟属不属于你们管辖?是不是由你们审批?安装手续上有没有自然规划局的盖章?如果有,你们为什么盖章?依据是什么?理由是什么?我们不想天天听你们搪塞,你们无事,我们还要谋生。

   最后,小区全体业主无论如何都要维护生命财产安全,捍卫自身合法权益,最终总有人要负责



提出的问题非常严肃且重要,我完全理解业主们对程序的关切,我必须明确说明:
1.关于管理权限:
.加装电梯涉及规划、住建、市场监管等多个部门
.自然资源规划局负责审批建筑规划许可
·住建部门负责施工许可和竣工验收
·市场监管部门负责电梯特种设备监管
2.审批程序关键点:
·自然资源规划局的审批章是必要环节
审批依据包括《城乡规划法》《民法典》第278条等·需满足日照间距、消防通道等规划要求

3.业主维权建议:
(1)要求公示完整的审批文件
(2)核对规划许可证载明的技术指标
(3)对审批结果有异议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
(4)施工过程可委托第三方机构监督
4.特别提醒:
·所有审批文件都应依法公开
业主有权查阅相关部门的审批依据
你们自己看看吧,万丈高楼平地起,遇事要追根求源,
业主给安装电梯的打电话恳求他们不要在现在的位置安装电梯,危及11栋业主生命及财产安全,他们叫业主去找审批的,您们告诉我们该找谁?

发表于 2025-10-29 17:1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自然规划局各位领导:

                                 您们好

     首先我们小区业主充分理解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是一项惠民举措,能为业主家中的老人、孩子及日常生活带来便利。我们并非不懂此理,也非无理取闹或心怀嫉妒之人。我们无意在此争辩,只希望在本次加装电梯过程中,确保程序合法合规,全面保障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维护小区的生命财产安全与和谐。

     其次请问:您们每次的答复是否真正基于为人民服务、解决实际问题的原则吗?你们一再推脱责任,这也不属于你们管,那也不属于你们管,那么,在本次电梯安装项目中,究竟属不属于你们管辖?是不是由你们审批?安装手续上有没有自然规划局的盖章?如果有,你们为什么盖章?依据是什么?理由是什么?我们不想天天听你们搪塞,你们无事,我们还要谋生。

   最后,小区全体业主无论如何都要维护生命财产安全,捍卫自身合法权益,最终总有人要负责



您提出的问题非常严肃且重要,我完全理解业主们对程序的关切,我必须明确说明:

1.关于管理权限:

·加装电梯涉及规划、住建、市场监管等多个部门

·自然资源规划局负责审批建筑规划许可

·住建部门负责施工许可和竣工验收

·市场监管部门负责电梯特种设备监管

2.审批程序关键点:

·自然资源规划局的审批章是必要环节

·审批依据包括《城乡规划法》《民法典》第278条等·需满足日照间距、消防通道等规划要求

3.业主维权建议:

(1)要求公示完整的审批文件

(2)核对规划许可证载明的技术指标

(3)对审批结果有异议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

(4)施工过程可委托第三方机构监督

4.特别提醒:

·所有审批文件都应依法公开

·业主有权查阅相关部门的审批依据

你们自己看看吧,万丈高楼平地起,遇事要追根求源,

业主给安装电梯的打电话恳求他们不要在现在的位置安装电梯,危及11栋业主生命及财产安全,他们叫业主去找审批的,您们告诉我们该找谁?

 楼主| 发表于 2025-10-30 08:14 | 显示全部楼层
请问,老旧小区加装电梯该不该无障碍设计,开始就有违规搭建,该不该审批通过,动议表该不该两个不一样的板本,专有面积的多少合不合规我们不说,为什么要形式审批通过!超过10米的廊桥南充市是绝无仅有你们审批通过,电梯安装在离加梯楼栋10多米,且遮当采光,侵犯隐私,噪音影响,你们就这么轻易的手一挥就批了,你们真的是权利大,你们还说那么多部门参与,前面我说的这些,该找谁,是不是该找你们规划局,问题出了,还是要敢于承担责任,以后要按照法律法规来做事,说老实话,你们都是国家干部公务员,被我们老百姓来批评教育,太不应该了,还是有点捎皮哈!规划局的大佬爷们……
                    
                    
            
      

 楼主| 发表于 2025-10-30 08:3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老百姓真的是特别特别善良,还主动打电话找电梯安装公司,叫他们不要安装电梯在11栋楼这里,我们有什么权利找,这些都是你们规划局搞出的问题,难道要我们来处理解决,还是我们老百姓的过错吗,还是一句话,规划局必须撤销形式审批安装电梯的批示,坚决维权到底。
                    
                    
            
        

 楼主| 发表于 2025-11-1 21:48 | 显示全部楼层
惠民工程成了害人工程,顺庆区规划局审批的电梯增设加装完全不合理不合法不合格,纪委领导,他们设计的电梯位置离加梯方入户10米以上的距离,电梯井下面是地下悬空的车库,没法乘重几十吨的电梯,严重侵占了唯一的救援消防通道,影响楼栋的采光,侵犯业主的隐私,噪音严重扰民,这样顺庆区规划局设计审批出来的电梯,是在惠民吗,我们柏林春天小区业主从今年的3月9日向顺庆区规划局,舞凤街道办办等部门反映,至今没有人和相关部门出面解决处理,简单的给顺庆区纪委投诉,真诚希望纪委严肃查处顺庆区规划局,舞凤街道办的违规违纪行为, 柏林春天小区业主万分感谢!!!

 楼主| 发表于 2025-11-1 22:12 | 显示全部楼层
顺庆区规划局不知道和电梯安装公司是什么关系,肯定有不可告人的行径和勾当,顺庆区规划局不顾老百姓的投诉举报,都还要强保他们继续违规违纪的施工,在施工现场连一个告示都没有,电梯井都挖好了告示张贴出来了,这些告示肯定是顺庆区规划局的内奸告诉给施工方的,顺庆区规划局你们和电梯安装公司真的是珠联璧合,沆瀣一气呀!!!!

发表于 2025-11-7 15:30 | 显示全部楼层
顺庆区规划局现在回复的老百姓的诉求都是;针对你们反映的问题我局已多次当面协调并多次书面回复,如果对电梯审批还有异议请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解决

发表于 2025-11-7 16:06 | 显示全部楼层


顺庆区规划局、舞凤街道办、周家坝社区你们好好看看;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规定,对于24户业主的单元,安装电梯属于改建建筑物附属设施,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并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
      在本案中,3户弃权、4户反对,这7户均属于参与表决的业主,加上同意的业主,参与表决的业主人数已达到24户,满足“双三分之二”的参与表决要求。此时,需要经参与表决人数的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即至少需要24×3/4=18户业主同意才符合安装电梯的要求。(实际只有17户同意安装电梯)舞凤街道办说有19户同意安装电梯,那来的嘛,小学生都可以算的出来呀......
       还有3户签字不规范打叉又打勾的,参与安装电梯的占比远不符合规定和要求....
                    
                    
            
        

发表于 2025-11-7 17:39 | 显示全部楼层
顺庆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麻辣社区平台,你们给我们柏林春天小区业主的回复和我们业主给你们的诉求都是有据可查的,至于你们的任何回复和我们业主的诉求完完全全可以查的,你们说的“针对你们反映的问题,我局已多次或当面协调,并多次书回复,如果对电梯审批有异议可通过司法途径解决或行政诉讼”,请问你局多次协调沟通,有多少次,在哪里,参加的人员或代表在哪里,麻辣社区平台是有记载的,几十年都删不掉的,就连回复业主的话就是一句话,书面的东西又在哪里,书面交的东西在哪里,又交给谁的,你们顺庆区规划局说假话到是一套一套的,真的是愧对老百姓养你们呀????你们说的这些麻辣社区平台是有记录的,随时随地都可以查看,我相信麻辣社区平台上面不会说假话,更不会搞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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