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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地方政府擅自将企业土地权证变更给私人,究竟是不是蓄意侵吞企业核心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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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0-31 10: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地方政府究竟有没有权力把手伸进民营企业,像变魔术一样变走企业的土地使用权证?武胜县两级政府未经我司股东会授权,非法将我司土地权证变更给涉黑前科人员毛迎春个人,究竟是“官商勾结”侵吞企业核心资产?还是合谋套取国家农业补贴?
2020年4月,我方股东(承债式)收购四川昊农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昊农公司)。当年6月,武胜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张珂珂、武胜县农经站站长夏俊学、三溪镇政府副镇长李勇便迫不及待地出手,假借“政府出面协调转让”的幌子,堂而皇之地将我司2400亩土地权证,非法变更到武胜当地涉黑前科人员毛迎春个人名下(有相应证据)。如此操作,究竟只是单纯行政侵权行为?还是精心设计的“官商勾结”陷阱?其中隐藏着怎样不可告人的目的?
根据《民法典》《土地管理法》《公司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相关国家法律规定,土地使用权从企业变更至个人名下,必须履行严格的法定程序:1、企业与个人明确转让标的、价格、付款方式,形成书面合同;2、企业召开股东会形成同意转让决议;3、企业委托资质机构评估转让土地价值;4、依法缴纳契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等相关税费。
武胜县、三溪镇两级政府,无视国家法律法规,越过上述法定程序,简单粗暴地强行变走昊农公司土地权证,实属“事出反常必有妖”。土地使用权作为企业核心资产,转让与否、转让给谁,完全属于企业“内政”,政府却以“协调转让”之名,迫使这2400亩土地使用权“一女嫁二夫”,算不算滥用公权“强娶豪夺”?背后究竟存在怎样的利益输送?醉翁之意是否是合谋侵吞国家农业补贴?
武胜县农业农村局戈局长曾经意味深长地暗示我们“昊农这个项目本身就是白送都没人要的,你们也居然敢投......”也怪我们当时没反应过来,没有及时止损。此后几年,我司落入一个又一个火坑:
1、2022年7月,武胜县农业农村局产业股股长,以补“种500亩花椒”资料为借口,向我司借用昊农公司公章。根据我司从未种植过花椒的事实推断,此举无疑是在套取国家农业补贴。
2、2022年7月,三溪镇党委书记黄浪不仅命令民警肖明,“好好收拾一下昊农,谁叫他们不懂事”(我司未曾拜过码头上过贡),还让民警曹建传达他“不准昊农私自卖水果”的非法命令,何其霸道,目无法纪(有相应证据)。
3、2022年7月,我司频繁遭到有组织有预谋的“锁门、堵门、拉闸断电、打砸设备设施、纵火毁树”等破坏生产的暴力冲击。受蒋小波等村镇干部唆使,“拦截水果货车、农用三轮车、丢石头威胁员工、当着警察扣押水果”等破坏经营事件时有发生(有相应证据)。这一系列损人不利己的恶性暴力事件,导致我司2400亩水果始终不能变现,经营难以正常运转。
4、2022年冬季,柠檬市场价8元/斤,村干部蒋小波受镇政府唆使,企图迫使我司以2元/斤贱卖给指定商家(武胜县供销合作社旗下“武胜县康源农产品开发公司”。直到这时,我司才反应过来,镇党委书记黄浪禁止我司自卖水果,目的是为了配合镇政府强买强卖。
5、2022年起,因三溪镇党委书记黄浪非法禁令作祟、破坏
生产经营的闹剧数十次上演,当地公安机关始终不作为,致使我司深陷价值千万元水果无法变现、只能白白烂掉的巨大困境。雪上加霜的是,又因行政干预司法,深陷无休止的缠诉泥潭,当地法院无视《民法典》、《农村土地承包法》、《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枉裁解除我司2400亩土地承包合同。
6、2024年10月,武胜县、三溪镇两级政府,对我司进行釜底抽薪,在不具备执法权的前提下,向当地村委下令将我司13万株果树悉数铲毁。
综上所述,我司有充分理由认为,“当地政府非法变走我司土地权证、镇党委书记禁止我司自卖水果、镇政府企图强买强卖、村干部蒋小波团伙受唆使破坏我司生产经营、法院对我司一系列司法枉判、当地政府下令铲毁我司13万株果树”,是当地政府迫害我司的一套连环布局,最终目的是将我司彻底挤出武胜,以便寻找新目标接盘,继续套取国家农业补贴。

四川昊农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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