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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助款岂能成“逼缴款”?村支书何经波的“霸王条款”寒了民心
“交500块桥款才能领过年补助,交不起就活该难过年?”2016年春节前夕,本应承载着国家关怀的困难群众补助款,在龙坪村却成了村支部书记何经波口中的“交换筹码”。这番“没钱就别想享受补助”的言论,不仅撕碎了政策的温度,更暴露了基层治理中漠视群众利益的乱象。
国家发放春节补助的初衷本是雪中送炭。2015年底,中办、国办就明确要求在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将救助补助资金精准发放到城乡困难群众手中,确保他们基本生活有保障,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心坎上 。对连年都过不起的村民而言,这笔补助是寒冬里的暖阳,是维系基本生活的希望。但何经波却将这份希望与“人均500元桥款”强行捆绑,把民生补助变成了催缴费用的工具,让政策善意在“霸王条款”中变了味。
更值得警惕的是,其催缴的“桥款”本身就可能涉嫌违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应以财政投入为主,严禁强制向群众集资摊派 。无论是修路还是建桥,县级政府都应承担主体责任,将资金列入财政预算,而非把负担转嫁给村民。何经波不仅无视政策规定向困难群众摊派费用,还以补助款相要挟,这种行为已然触碰了群众纪律的红线——《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明确规定,超范围向群众摊派费用、在社会救助事项中刁难群众,均属于侵害群众利益的违纪行为,需严肃追究责任 。
作为离群众最近的基层干部,村支书本应是政策落地的“执行者”、群众利益的“守护者”。但何经波却反其道而行之,对群众的困难视而不见,把手中的权力当作施压的工具。这种行为本质上是典型的乱作为,是对群众利益的漠视,更是对党群、干群关系的破坏 。困难群众交不起的不仅是500元桥款,更是对基层干部的信任;何经波扣下的不仅是一笔补助款,更是政策的公信力。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春节补助款能否精准落地,直接关系到困难群众的生活质量,更关乎政策的温度与权威。对于何经波这类“拿补助逼缴款”的行为,必须依规依纪严肃查处。同时,更要强化基层政策执行的监督与核查,让每一笔民生资金都能直达困难群众手中,让基层干部真正成为群众的“贴心人”,而非利益的“算计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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