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事实清清楚楚,简简单单的事情。
有关部门(依法,依规,依纪),调查清楚事实真像,依法处理问题就完事。
但现实却是一步一座山,无权无势的平民群众却是爬过一山又一山。
感觉是在同整个地方政府讲道理和讲法规,难道政府部门不懂吗?舆情监管部门删贴,纪监部门不给举报和答复书面回执,等。
事情本来只牵涉广安区住建局,但现在牵涉到的部门越来越多。其它部门是否(违法,违纪,违规)?
人民群众不好多说,但事实摆在那里,为何调查结论是查不实?为何不能给实名举报登记表?为何调查结论无书面回执?
人民群众是继续向省级或央级部门,反映情况来维护自己合法权益,让上级部门来评论事非曲直,或是还放弃自己合法权益?
平民群众不好决定,但事情放大后对双方都有影响。
但广安区住建局答复却一直强势,一直拿不出事实依据和法律条款,也无法解释这份公证书,到底证明什么?
2012年征收程序合法合规吗?征收协议合法有效吗?难道真是现在法规变化?或是权力的移交?
2017年4月明知消防没有通过设计审查和消防验收合格,隐瞒实情违规交房。
2017年明知却出据不实竣工验收报告结论。
2017年到2019年底广安市区发生新冠疫情。
等问题,人民群众有理有据,有法规条款可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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