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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群众呼声] 咨询就业局[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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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1-9 17: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请问,今年就业困难人员申领灵活就业社保补贴需要提交哪些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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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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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1-12 10:42 | 显示全部楼层
尊敬的市民:
您好!您通过麻辣社区的留言反映的关于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请事宜已收悉。现将相关政策及办理流程回复如下:
一、享受条件
(一)享受对象及期限
    对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的就业困难人员,实现灵活就业并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按政策规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为: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最长不超过5年;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享受补贴时的年龄为准)。
(二)补贴标准
1.女性年满45周岁、男性年满55周岁(含申请当年)的就业困难人员: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每人每月120元(全年1440元);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每人每月30元(全年360元)。
2.女性45周岁以下、男性55周岁以下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每人每月60元;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每人每月15元。
(三)其他要求
社区将对辖区内申请灵活就业社保补贴人员的灵活就业状况进行核查登记,并定期开展灵活就业巡查。
二、申请材料
1.《营山县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申请表》;
2.灵活就业证明;
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4.本人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三、办理流程
灵活就业地或常住地乡镇初审、复审/县城社区初审,街道办复审一县就业局审核一县人社局审批一政府网站公示一公示通过后县就业局据实请拨并拨付资金。
四、咨询方式如有疑问,可致电营山县就业服务管理局咨询:
联系电话:0817-50506590817-5066883
感谢您对我县就业服务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营山县就业服务管理局      

202511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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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1-10 17:36 | 显示全部楼层
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2025)
一、享受条件

(一)享受对象及享受期限

对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的就业困难人员实现灵活就业,并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了社会保险费的,按政策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期限,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最长不超过5年,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

(二)缴费基数及补贴标准

对女满45岁、男满55岁(含申请当年)的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按每人每月120元补贴(全年1440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按每人每月30元补贴(全年360元)。女性45岁以下、男性55岁以下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分别按照每人每月60元、15元的标准进行补贴。

(三)其他要求

1.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从每年国庆节收假后开始办理,截止时间为当年度12月31日。

2.对符合享受社保补贴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并按规定缴纳了社会保险费的,本人持相关资料在户籍地、常住地或灵活就业地乡镇(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站)办理相关手续。

二、所需资料

1.营山县灵活就业人员社会补贴申请表

2.灵活就业证明

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4.本人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三、经办流程

①灵活就业地或常住地乡镇初审、复审/县城社区初审,街道办复审一②县就业局审核一③县人社局审批一④政府网站公示一⑤公示通过后县就业局据实请拨并拨付资金。

四、咨询电话

0817-5050659、0817-5066883

发表于 2025-11-10 17:36 | 显示全部楼层
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一、认定范围

属我县城镇区域户籍人员、城镇区域常住并参加基本养老保险1年以上人员中,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登记失业人员,可以申请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

(一)大龄人员:申请认定时女性年满45周岁、男性年满55周岁及以上的人员

(二)残疾人员:持有《残疾人证》的人员

(三)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人员:正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人员

(四)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由农业农村部门认定的防止返贫监测对象

(五)土地被依法征用的失地农民

二、退出机制

出现下列情形的,取消就业困难人员身份,退出就业困难人员管理

(一)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已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二)已实现就业创业。

(三)不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不再纳入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符合其他认定身份条件的除外。

(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死亡、入学、服兵役、被判刑收监执行等不具备参与劳动条件。

(五)其他不再具备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的。

已实现就业创业正在享受就业相关补贴政策的,延长至该政策享受期满。

就业困难人员退出后,情况发生变化,符合认定条件的,可再次重新申请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三、业务办理流程

(一)行政村/社区—经办流程:

符合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的失业登记人员,由本人持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卡向常住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村/社区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初审核实。对材料齐全的核实相关情况,并张榜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签署初审意见,报乡镇(街道)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审核。

所需资料:(所需资料需要现场核查原件,不能只交复印件)

1.四川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表

2.身份证复印件

3.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复印件

4.身份认定材料:

(1)残疾人员:有效期内的《残疾人证》。

(2)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人员:县民政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明或近半年内享受低保政策的银行流水。

(3)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县农业农村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4)土地被依法征用的失地农民:土地安置补偿协议等相关证明(近三年)。

5.城镇常住人员还需提供参加基本养老保险1年以上的缴费发票及常住地公安或者派出所出具的居住证明。

(二)乡镇(街道)—经办流程

乡镇/街道公共就业服务平台收到初审意见后进行复核,主要核验申请人身份和个人情况是否满足认定条件。经复核符合条件的,签署复核意见,报县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审核认定。

(三)县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经办流程

县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收到复核意见后进行审核认定,主要审核申请资料完整性和程序合规性(需核查就业创业证原件)。核实无误的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在《就业创业证》电子证中同步信息及公示,公示完毕后在《就业创业证》原件打印电子章并通知本人领取。

所有的初审、复核、审核认定工作需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

四、咨询电话

0817-5064057/8216132

发表于 2025-11-10 17:37 | 显示全部楼层
image.png 信息来源

发表于 2025-11-11 22:31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自已家里开了个小吃店,法人是老公的,可不可以申请

年味推荐官 2014年度优秀版主 2015年优秀版主 2016年优秀版主 2017年优秀版主 2018年优秀版主 2021年优秀版主 2023年优秀版主

发表于 2025-11-13 09:26 | 显示全部楼层
营山县就业局 发表于 2025-11-12 10:42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通过麻辣社区的留言反映的关于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请事宜已收悉。现将相关政策及办理流 ...

回复了网友的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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