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民: 您好!您通过麻辣社区的留言反映的关于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请事宜已收悉。现将相关政策及办理流程回复如下: 一、享受条件 (一)享受对象及期限
对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的就业困难人员,实现灵活就业并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按政策规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为: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最长不超过5年;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享受补贴时的年龄为准)。 (二)补贴标准 1.女性年满45周岁、男性年满55周岁(含申请当年)的就业困难人员: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每人每月120元(全年1440元);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每人每月30元(全年360元)。 2.女性45周岁以下、男性55周岁以下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每人每月60元;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每人每月15元。 (三)其他要求 社区将对辖区内申请灵活就业社保补贴人员的灵活就业状况进行核查登记,并定期开展灵活就业巡查。
二、申请材料 1.《营山县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申请表》; 2.灵活就业证明; 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4.本人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三、办理流程 ①灵活就业地或常住地乡镇初审、复审/县城社区初审,街道办复审一②县就业局审核一③县人社局审批一④政府网站公示一⑤公示通过后县就业局据实请拨并拨付资金。 四、咨询方式如有疑问,可致电营山县就业服务管理局咨询:
联系电话:0817-5050659、0817-5066883。 感谢您对我县就业服务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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