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程序僵化与实效缺失
部分干警过度追求手续完备而忽视实际效果,在处理简单事务时设置繁琐流程,导致群众诉求无法及时解决,给双方当事人都带来不利的负面影响。
消极履职与责任推诿
个别人员对群众报案推诿拖延,甚至存在"该立案不立案"的现象,暴露执法权力滥用与不作为的恶性交织。
责任意识缺位
部分干警对岗位职责认知模糊,遇事不敢担当,将个人利益置于群众权益之上。监督机制不完善进一步助长了这种倾向。
制度执行偏差
不作为常表现为"拒绝作为""拖延履行等形式,其本质是法定职责的消极规避。这与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理念存在显著背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