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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您好!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监督与支持,针对您反映的问题,我局已依法开展核查处理,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关于您反映的价格相关问题。经核查,您所提及的“绵阳市众益堂药业有限公司红星街二店”,实际经营主体为绵阳市众益堂药业连锁有限公司星河湾店,经营地址位于绵阳市涪城区跃进路北段118号,因企业收款码未及时完成变更,导致收款页面显示旧店名,目前该药店正在办理变更手续。因您未留下联系方式,我局无法调取您当日的购买订单,经核实该店999复方感冒灵颗粒(规格为15袋/盒),该商品及店内其他在售药品均已按《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要求,在陈列区醒目位置设置价签,完整公示商品名称、规格、价格等信息,符合明码标价管理要求,目前未发现商家存在价格欺诈、哄抬价格等违法违规行为。
关于您反映的强行推销问题。我局执法人员已对该店开展现场检查约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要求商家严格规范销售行为:一是必须尊重消费者购物选择权,不得超出合理范围推销商品,严禁强制或变相强制搭售、推销高利润产品及保健品;二是加强店员合规培训,引导员工围绕消费者实际需求提供咨询服务,切实保障消费者公平交易权。
后续我局将对该店实施重点跟踪监管,如您再次发现类似违法违规行为,可及时拨打12315投诉举报热线,我局将依法依规办理,坚决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
绵阳市涪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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